前不久,家住凤塘镇的翁某芳得到了一部苹果12手机,不过,新手机到手了,民警也找上门了,翁某芳最终还因为这部手机被送进了看守所。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

11月初,翁某芳在某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了一部苹果12手机。快递员接件后,按照工作流程,对包裹进行派送。

快递站点负责人:我们11月5日送快递过去,里面是一部苹果12手机,当时收件人这个快递是前一晚买完点退货,按正常流程这个快递要拒收,当时派件他人不在,让我们放在快递点,第二天他的家属就过去拿。

几天后,快递员接到公司信息,因翁某芳退货,需将该包裹回收,于是,快递员与翁某芳约定好收货地点和时间。

快递站点负责人:我们收件的人坐在摩托车上,他把快递拿给快递员就骑单车走了,后来拆开发现里面被掉包了,变成充电宝。收件人一直坚持说他的快递到家后是没拆开的,所以当时就来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双方仍各执一词,特别是翁某芳情绪激动,声称快递员污蔑自己。民警一方面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另一方面从外围入手,寻找证据还原事实。

凤塘派出所民警:通过细致检查,民警发现该包裹有拆封过重新包装的痕迹,并发现翁某芳曾在淘宝上购买苹果12手机的配件。面对民警的质疑,翁某芳辩称是买来给自己的苹果11手机使用。民警转换思路,检查发现失窃的苹果12手机曾经登陆过翁某芳的苹果ID,在大量证据面前,翁某芳最终承认自己故意掉包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翁某芳为福建人,之前在电商平台以6799元购买一部苹果12手机,后翁某芳申请退货,并将事先准备好冒充手机的充电宝退还给快递员。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芳已被刑事拘留,失窃的苹果12手机已被追回,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市公安局民警 张少逵:本案中,快递员在收件时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货物进行验视,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各快递公司,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收寄件验视制度,避免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来源:潮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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