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全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禁放工作概况,2021年扩禁筹备情况及禁放区域,介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

禁放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建设美丽无锡的必然要求,根据“依法合理、逐步扩大”的原则,结合无锡市区行政区划、居民密集程度、大气环境监测等因素,2021年1月1日起,在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环湖路–山水东路–震泽路–蠡湖大道–太湖–望虞河–运河西路–高浪路–312国道–钱威路–钱荣路构成的环线范围。(具体情况见下图所示)

2020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燃放、储存等违法行为118起,关闭取缔烟花爆竹零售店48家,禁放区域内居民自觉参与禁放工作,空气质量较往年明显改善,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零发生”。

法律链接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平安无锡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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