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青快评

文化园提倡立牌发誓,其实是在管理上提倡商家践行道德,但提倡不能太过强制,否则便有违良心自发自律的特点。

最近,据封面新闻等媒体报道,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有商户在店口挂出牌子,称“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文化园负责人称,如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于是就想到这个办法。

按该负责人的说法,如此管理,主要是让掺假商户良心受到谴责。视频采访中,立牌发誓商户表示可以接受,“因为我们这个是真材实料,所以我们才敢发这毒誓”。文化园对入驻商户作此规定,显然不是用毒誓刻意侮辱恐吓店家,而是提醒商家要良心清白,诚信经营。

不过,有人质疑发毒誓的形式粗暴落后,和社会崇尚的规则治理相违背,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其实,良心是一种朴素的道德说法,高尚的良心,能让人体会到人性的动人之处。在我们的文化中,发誓是对良心的叩问,但良心机制是否启动,往往靠个人的心诚意正。如此一来,誓言允诺,就处于巨大的不确定性中。另外,良心的标准是相对的,每个人的道德良心各有不同,彼此间对良心理解的分歧,随时都会动摇誓言的根基,使其滑向道德相对主义的深渊。

良心在道德表现上趋于内隐,不易外化为客观评价,这就意味着外界缺乏具体评判的尺子。只要违背良心之事未被发现,那么外部便无法察觉良心是否变质,况且,即便察觉端倪,外部约束只能止步于道德谴责,一旦有的人放弃良心追求,舆论谴责的作用力也将大大减弱。毒誓主张“报应论”,只能诉诸自发的道德自责与自我约束。即便对外立牌,发下毒誓,也只是对外强调誓言,在语气措辞上放大违心后果,不能消除发誓在行动上的巨大隐患。

更何况,立牌发誓过于诛心,若商家本本分分、合法经营,并未逾矩,那么立牌发誓便违背店家自由意志,冒犯商家人格道德,给人带来心理不适。假若文化园统一推行,或许初衷不坏,但不免有强迫之感。对此,某些商家可能认为无可厚非,但其他商家作何感想,就不得而知了。

现代社会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尊重法治。法治本质是崇尚规则,这样社会运转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现实中,很多商家会不遗余力地强调商品品质。然而,不时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又很难让消费者完全相信商家的信誓旦旦。

对某些不择手段的商家而言,狠毒的誓言反而可能成为一种伪装,掩盖着巨大的谎言,消磨消费者对良心道德的信任度。道德的滑坡,往往从滥用道德和道德欺骗开始。

在园区负责人看来,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但不能就此对法治心生失望,罚款只是法治手段之一,是末端的惩治办法。小吃街商家只是烹饪食材,食品安全同样离不开食材原产地、流通加工环节的规范。在这些环节,不同部门扮演着不同的监管角色,法律依然起着强有力的作用。保障食品安全,要多方面多环节发力,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主体行为,来自法律的约束明确而适当。如果社会对食品安全仍有担忧,说明依然要健全监管办法,让法治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良好的道德同样是法律运行的土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法治和道德,对抑制食品安全乱象,都起到各自的作用,两者不能偏废。

文化园提倡立牌发誓,其实是在管理上提倡商家践行道德,但提倡不能太过强制,否则便有违良心自发自律的特点。同时,在管理上不能依赖于商家的誓言良心,不能纵容那些不重视食品安全的商家,这样才能肯定和激励道德自律的商家,在小吃街内形成以诚信为本的经营风尚。

撰文/白毅鹏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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