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回检察组》第32集中,通过黄雨虹和陈明忠的对话得知。当年在波立县的时候,张友成和冯森“帮”过黄雨虹。

至于为什么要给这个“帮”字打上引号,因为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冯森和张友成都是绝对的正面人物,而黄雨虹则是剧中重要的反派角色,因此冯森和张友成是绝对不可能“帮”黄雨虹的。

米振东为了报仇而杀害了郑玮丽

根据现有的剧情加上编剧余飞晒出的人物关系图,大致可以推测出当年发生在波立县的事情了。黄雨虹的公司要拆迁一间孤儿院,而这个孤儿院的院长叫李美娟,也是白小莲的母亲。根据看过原著《人民的正义》的网友所说,黄雨虹的公司存在强行拆迁的行为,结果导致李美娟不幸身亡。当时负责这个案子的正是冯森和张友成,由于缺乏证据,导致黄雨虹无法被定罪。

但是白小莲,包括在孤儿院长大的米振东、宋丽敏等人,认为冯森和张友成故意包庇黄雨虹。于是为了复仇,米振东借鉴了《电脑山庄杀人案》中的情节,做了一个局杀死了冯森的妻子郑玮丽。

这个局的精妙之处在于,他们每个只做一件事,而且每件事都合情合理。但这几件事加在一起,便置郑玮丽于死地了。大致过程应该是这样的,米振东利用诈骗犯胡大师诱骗沈广顺去借车去购买彩票,而宋丽敏负责帮助沈广顺从灯泡王手中将车借来。另一方面米振东想办法将郑玮丽约至案发地点,万事俱备之后安排人挑衅沈广顺,造成两人驾车追逐的情境。算好时间拉下或破坏电闸,导致地下停车场停电。与此同时挑衅沈广顺的人故意驾车撞倒防汛沙袋,停电之后再由另一辆汽车对郑玮丽进行碾压。由于防汛沙袋被撞倒了,驾车者完全可以以停电后视线受阻为理由进行辩解,以为只是轧到了防汛沙袋而已。至于后面几辆碾压郑玮丽的车辆,有可能是也是米振东安排的,也有可能真的是无心之失。这样一来郑玮丽的死只能被定义为意外,参与者都不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显然郑玮丽死得很冤,其一孤儿院拆迁跟郑玮丽并没有直接关系,其二冯森和张友成也没有包庇黄雨虹。

米振东个人魅力之强大,甚至到了能够动摇冯森的地步

通过郑玮丽的死和罗欣然遭遇截杀这两件事,不难发现在《巡回检察组》中存在着黑、白、灰三个对立面。黑指的是以黄雨虹为首的黑恶势力,白则是指以冯森和张友成为主的执法者,灰显而易见是指由米振东、白小莲等人组成的复仇联盟。

说到复仇联盟,就不得不提米振东,显然米振东是其中的核心人物。对于看过《征服》的观众而言,米振东这个角色在某种程度上与《征服》中刘华强有一拼。这两个角色虽说都是反派,但又极具人格魅力。刘华强的手下凡是结婚成家了,刘华强都会给一笔钱,而且之后不会再找对方参与作案了。

这么多集的《巡回检察组》看下来,米振东最大的特点便是讲义气了。除此之外,其个人魅力甚至到了能让冯森想要跟着他走的程度。冯森作为《巡回检察组》的主角,有着“滚刀肉”的绰号,个人立场之坚定是毋庸置疑的。如此坚定的冯森,在面对米振东时都被动摇了,一度有了要把犯罪嫌疑人都抓起来严刑拷打的荒唐想法。通过冯森的个人感受,无疑最大程度地展示了米振东个人魅力之强大。

米振东虽然代表着灰,但本质却是黑的

既然米振东如此讲义气,而且还对《施剑翘复仇案》也有所研究,这一点从书中还有被红线标注的章节就能够看出来。施剑翘为父报仇,成功刺杀了孙传芳,被捕之后很多人视其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在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张继、宋哲元等人的呈请下,原本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施剑翘,在入狱11个月后就被特赦了。

从理论上来说,米振东如此讲义气的人,应该是对施剑翘有崇拜之情的。既然崇拜施剑翘,理应以施剑翘为榜样。但如此说来的话,就很难解释米振东为什么要杀死郑玮丽了。有句话叫“祸不及妻儿”,米振东认为冯森包庇了黄雨虹,可以直接找冯森报仇。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郑玮丽,貌似不符合其讲义气、崇拜施剑翘的人设。还有苗苗的死,看样子也与米振东有关系。对小孩子下手,而且苗苗还是宋丽敏的女儿,这也不像讲义气的人所为。

因此米振东等人所代表的这个灰,本质上也是黑的,只不过在变黑的过程中的确经历了很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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