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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泛滥,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此前还出现在农村,比如四川省大巴山深处的乡村。最近不少城市都出现了野猪奔跑的身影,或在公园、或在街道,而且还都是热闹繁华的地方。

现身农村,破坏的是农民的庄稼,毕竟人少。而出现在城市,则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要是发起狂来,横冲直撞之下还真的很难说没有危及他人的安全。

老百姓受到野猪攻击
警民制服野猪

前几天,也就是12月28日晚上9点过,广东汕头市的街头上,也出现了一头长得十分健壮的野猪。该野猪獠牙尖利,身型挺长,看着让人直害怕。

由于担心这头野猪在街上闲逛的时候,伤害老百姓,市民们也报了警。

不过,当这头野猪出现在一家餐馆的时候,也迎来了它的最终命运。餐馆里的一名工作人员,手持一把屠刀,一个人将野猪迅速制服宰掉。

让人更惊叹的在后面,男子杀掉野猪后,则是烧了一锅热水,将野猪下水烫了拔毛刮皮,做进一步的处理。显然,这头野猪随后成了大家餐桌上的一道热菜。

见到这个场景,很是佩服此位老兄,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为老百姓算是除了一害,避免了野猪继续溜达危害他人生命的可能性。

而且,他也没有扔掉浪费这头野猪,而是将其物尽其用,用到了二师兄们该去的地方。

但有不少人也说,该人手持屠刀的样子是挺英武,但解决有可能会有点忧伤。为啥呢?因为野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他杀了这头野猪,应该是没有什么多大问题。毕竟,他是在紧急避险。

因为在野猪这个野生动物獠牙的威胁下,该男子是有可能存在生命危险。人的生命健康权处于第一位,面对野猪的攻击,尽管野猪是保护动物,但为了保护人类更大的利益,杀掉这头野猪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但男子私底下将野猪刮皮下锅上桌子,就有点问题了。

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虽然有规定可以规范利用野生动物,但不等于野猪就能随意上餐桌了。私自处理,是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当然,不合理的事情却是很合情的。这件事情,我认为可以宽大处理,因为既然野猪都杀了,避免了野猪带来的伤害,这算是功吧?男子将野猪下水刮皮,做成美食,这是物尽其用。就算是犯法了,功过相抵,男子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从浪费的角度来说,如果被杀掉的野猪不是出现在餐桌上,那该怎么做呢?扔掉可惜,做成动物标准也不够格,因为野猪太多了。所以野猪变成美食是最好的途径。

另外,就当前野猪泛滥的情况,我也觉得该有计划地灭一灭了。保护野生动物出发点是好的,但当其泛滥起来,还有没有继续完全保护下去的必要?有计划地猎捕一部分,既是对自然生态的一种调节,也是为了保护人类的自身安全。

那么,我的看法大家赞同吗?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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