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邢連華(正局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連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邢連華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一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天津渤海輕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收藏

日前,天津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邢連華(正局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連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邢連華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一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天津渤海輕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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