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民企合法權益犯罪案件有三大特點

山東省萊州市檢察院結合辦案開出法治藥方

山東省萊州市檢察院結合辦案,發現該市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普遍面臨一些法律風險,它們主要集中在侵犯財產、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三個方面。爲了解決此問題,萊州市檢察院對此現狀進行了調研,並根據實際情況,爲民營企業“號脈開方”,積極幫助解決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刑事法律風險防控方面的內容,助力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2015年以來該院提起公訴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案65件105人,佔同期提起公訴案件的1.64%,此類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侵犯財產、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這三大類犯罪中。其中,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27件,佔比43.55%,主要爲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和假冒註冊商標罪;侵犯財產類犯罪25件,佔比40.32%,主要爲盜竊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犯罪10件,佔比16.13%,主要爲僞造公司印章罪。

在該院近5年來提起公訴的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犯罪案68件149人中,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46件,佔比74.19%,罪名主要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犯罪5件,佔比8.06%,主要爲污染環境罪;侵犯財產類犯罪4件,佔比6.45%;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5件,均爲重大責任事故罪,佔比8.06%。

辦案檢察官分析了上述案件的特點及發案原因——

首先,民營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內部從業人員犯罪案件數量遞增。辦案檢察官對該院近5年來審查起訴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犯罪案進行分析發現,發案數量呈逐年遞增趨勢。該市民營企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業,企業管理理念落後,經驗管理仍佔有較大比重。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缺少精細化、系統化,人情關係普遍存在,以至於執行力在實踐中大打折扣,無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現象隨處可見,使企業“內鬼”有機可乘。該院辦理的一起職務侵佔案,犯罪嫌疑人劉某就是連續兩次利用職務之便,以處理關係爲由,將公司錢款據爲己有,涉案金額100多萬元。

其次,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犯罪高發。比如,該院審查起訴的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孫某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從自家經營的某商貿公司爲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稅金額達70餘萬元。近5年,該院審查起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共20件,佔涉稅案件總數的80%。民營企業特別是一些小微企業,一方面由於企業規模小,缺乏專業的會計人員,對稅務知識瞭解不夠;另一方面有些企業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在利益驅使下存在僥倖心理,甚至將爲他人虛開發票作爲一種盈利手段。

再次,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薄弱,內部管理存在漏洞。近5年該院受理的5起民營企業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均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嚴重後果,其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與企業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範措施不到位有關;另一方面是由於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以及安全人員安全思想意識淡薄,違規操作。

萊州市檢察院針對民營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涉法問題,組織檢察官開展調研活動,爲民營企業長足發展“把脈”“開方”,檢企雙方通過開展綜合治理和預防工作,初步實現了“多贏雙贏共贏”的目標。

一是嚴格依法辦案,保障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提升服務力度。該院組建涉企案件檢察官辦案組,集中骨幹力量發揮專業優勢辦理相關案件,對侵犯企業權益案件、涉企訴訟違法案件第一時間投入力量予以妥善辦理,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審查、快速結案。密切關注政府放管服改革、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重大舉措,完善檢察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監督糾正機制,促進優化發展軟環境。

二是創新服務方式,多渠道增強司法質效。在新舊動能轉換和疫情防控的大環境下,營商環境、融資、人才等各方面均面臨諸多困難。該院着力提振民營企業家發展的信心,通過辦案和服務,助力民營企業在新舊動能轉換中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

三是搭建平臺,構築“根基”。構建“網、電、信、訪”多渠道訴求表達體系,充分運用12309檢察服務中心、視頻接訪系統等平臺,爲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諮詢、司法救濟等服務;在微博微信發佈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典型案例,增強市場主體法律意識,提醒規避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在接訪大廳開設對企窗口和對企熱線,選派業務骨幹每週固定在窗口值班,及時解答企業在檢察環節遇到的問題,瞭解企業訴求,加強分析研判,將檢察職能和企業需求雙向結合。

四是“號脈”“開方”,制發檢察建議。對辦案中發現的民營企業管理漏洞等問題,該院以檢察建議的方式幫助企業摸排風險點,做好堵漏建制、完善內部管理。該院還加強與紀委監委的溝通銜接,形成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的合力,通過及時向職務犯罪突出的領域、行業和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五是組建人才庫“借力借智”。該院近年來與高校建立“檢校共建”機制,建立由法律學者、經濟專家和檢察官組成的涉民營企業案件辦理人才庫,通過定期邀請專家授課、召開案件研討會、開展疑難問題調研等,重點圍繞信息共享、研判會商、兩法銜接、課題研究、法治引導等方面雙向提供理論支持和實務支撐。同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民營企業經濟人士作爲人民監督員,加強對辦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

(本報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董娟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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