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是民事檢察工作的立足之本、發展之基。做強民事檢察,首先要夯實基層根基,激發基層活力。近年來,各基層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通過不懈探索和努力,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逐步構建起多元化民事檢察監督格局。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在法典時代,如何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事檢察工作?讓我們從部分來自基層的實踐中獲得啓發、尋找答案。

“我不是員工,爲什麼要替人擔責還債”

福建龍巖新羅:把虛假訴訟監督打造成亮點名片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民事檢察官向當事人覈實證據

“某公司借款到期未還,我不是員工,爲什麼要替人擔責還債?再說,我也沒上過法庭!”接過律師爲付某代寫的監督申請書,從字裏行間的訴求中,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吳素瓊敏銳意識到,公司負債,付某不服法院判決其負連帶保證責任,這背後可能隱藏着虛假訴訟。

從法院調卷審查!付某在卷宗中一份保證合同上的簽名引起吳素瓊的注意:“擔保人付某的名字,‘付’字左右結構連筆書寫,像行書一樣流暢,而監督申請書籤的‘付’字,左邊‘單人旁’與右邊的‘寸’,間隔較寬,一筆一畫,寫得歪歪扭扭。”吳素瓊隱約感到,付某沒上過學,保證合同上的簽名很可能有問題。

“你委託別人代爲簽名、打官司了嗎?”“你認識公司的老闆嗎?”吳素瓊接連問道。

“沒有,真的沒有!”“他是我丈夫的兄長。”付某回答說。

一問一答中,吳素瓊有了底。隨後,該院委託鑑定機構對付某筆跡進行鑑定,結果顯示,保證合同上的付某名字非其本人所籤。經進一步覈查發現,法院通知付某到庭應訴的送達文書地址有誤,造成付某未能出庭。

2020年7月,新羅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再審建議書。9月,法院作出再審裁定,中止原判決執行。僞造證據、涉刑事犯罪的線索也被及時移送給公安機關。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是2020年新羅區檢察院查辦的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100餘萬元的虛假訴訟監督案。據介紹,近三年來,新羅區檢察院共辦理21件虛假訴訟監督案,其中兩件分別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成爲做強民事檢察的一大亮點。

“這得益於我們總結了此類案件的一些共性特徵,把握了相關規律,提出了雙管齊下、一案三查、加強協作等具體措施,有效破解了線索少、成案難的工作瓶頸,達到了最佳辦案效果。”該院檢察長朱燦生告訴記者。

所謂“雙管齊下”,就是除了羣衆舉報、當事人反映外,該院把容易發生虛假訴訟的民間借貸、保證合同、勞動仲裁、建築施工、破產清算、離婚糾紛和勞動報酬司法確認等民事監督案件作爲重點類型,增強檢察官發現虛假訴訟線索的敏銳性和針對性。

“一案三查”,則是檢察官對民事生效判決、訴訟程序、執行階段一併審查,把強制執行、訴前人民調解作爲重點環節,將原被告及相關當事人的關聯案件納入審查範圍。同時注重審查當事人之間身份關係、經濟往來等事項,以及債務產生的時間、原因、用途、支付方式等,從不符常理、不合規範、違法操作中發現疑點,提升虛假訴訟線索的成案率。

發現虛假訴訟線索只是第一步,能否成案,關鍵在證據收集和辦案監督上的協作配合。爲此,該院把福建省公檢法聯合發佈的《關於防範和查辦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和龍巖市檢察院等六部門共同制發的《關於加強防範和查處虛假訴訟工作協作的規定》落實落細,在辦案中監督,形成了打擊合力。

(本報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陳偉)

“我們體會到了你們的良苦用心”

浙江紹興柯橋:類案檢察建議規範法律文書郵寄送達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檢察院民事檢察官回訪法律文書郵寄送達整改情況

“你們看,在這個法院專遞信息共享平臺上,法官可以隨時查看EMS專件的物流信息,實現了全程實時監控。”2020年歲末,在中國郵政公司紹興分公司柯東營業部內,工作人員向前來回訪的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法院EMS專遞郵寄送達工作情況,“我們不僅配備了專房專人處理專遞工作,還實現了交寄信息電子化管理。”

這是柯橋區檢察院開展對法院法律文書郵寄送達工作類案監督帶來的變化。2020年3月,該院在開展限制出境強制執行措施專項監督活動時,發現從當地法院處調閱的15個執行案件卷宗中,有3個案件存在郵寄給被執行人的執行決定書、限制消費令等法律文書所附的EMS法院專遞面單中有關寄件人、收件人信息空白的現象。這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

“我們立即通過EMS官網覈查,發現無法查詢到相應物流單號的相關物流信息。”檢察官意識到,這可能涉及到不實郵寄,“或許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此後,民事執行案件法律文書不實郵寄送達問題進入了檢察機關的監督視野。

爲了掌握郵寄送達情況,該院抽樣調取了當地法院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辦結的44件執行案件,發現部分案件的郵寄送達面單存在無法查詢到相應物流信息問題。隨後,檢察人員將每個案件的法律文書送達圍繞文書內容、送達方式、EMS專遞面單號、郵寄結果、有無郵寄回執、有無收件人聯繫方式等核心要素進行全面審查,覆蓋了法院執行階段的所有法律文書。“我們通過製作表格進行數據化的分類統計、分析,隨之暴露出了一些共性問題。比如虛化直接送達,泛化郵寄送達,不實郵寄送達,郵寄送達妥投率低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可能會損害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實體權益和程序權利。”該院副檢察長沈強介紹說。

針對這些共性問題,2020年10月,該院向法院發出了類案檢察建議,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強執法司法規範化建設;加強執行工作流程管控,推進執行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建立健全郵寄送達配套機制,提高郵寄送達質量;強化對執行案件質量的內部監督,加強風險防範。

爲了更好地實現檢察監督效果,該院專門到法院召開專題座談會,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闡明監督的目的和價值,並充分傾聽了法院在郵寄送達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參會的法院工作人員表示:“這次別樣的檢察建議送達,讓我們真正感受到檢察監督力求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的基本立場,也體會到了你們的良苦用心。”

檢察建議發出一個月,當地法院覆函稱,已全面採納檢察建議內容。“我們將以此爲契機,深入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堅持程序與實體公正並舉,提升執法司法規範化水平。”法院負責人說。

據瞭解,法院根據檢察建議,及時開展了法律文書郵寄送達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強化了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的監管責任,在全院範圍內對相關情況進行通報,使全體幹警充分認識到問題嚴重性。與此同時,法院還改進工作方法,加強與郵政公司的協作,以無紙化爲平臺,通過手機短信、移動微法院等電子送達方式實現應送盡送。

(本報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陳海豔 王菁)

多名出借人的陳述竟驚人一致

河南焦作沁陽:用好調查覈實權把監督做成剛性

河南省沁陽市檢察院民事檢察官深入企業開展調查覈實工作

不久前,在河南省焦作市檢察機關評選出的十大優秀民事檢察建議文書中,沁陽市檢察院報送的4件全部入選。據該院副檢察長祁國強介紹,2018年以來,沁陽市檢察院樹牢精準監督理念,共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23件,法院在經過“一案三查”(案件經承辦人自查、審管辦評查、紀檢監察調查)、法官專業委員會討論、審委會研究、院長把關等程序後,全部予以採納。

作爲基層檢察院,沁陽市檢察院是如何把民事檢察監督做成剛性的?“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其實,這句詩不光適用於做學問,對於做好民事檢察監督工作也同樣適用。面對記者的提問,祁國強坦言,監督辦案只有深入一線,切實用好調查覈實權,才能發現深層問題和癥結所在,才能實現監督由虛到實。

“部分債權人與張某關係特殊,而且根本不具備出借大額資金的能力。”2019年5月,一名案外人向沁陽市檢察院舉報稱,張某與其特殊關係人合謀稀釋其債權。

接到線索後,該院立即開展調查覈實工作。“我借給張某的錢是我15年未領取的工資累積起來的。”在審查相關6起案件的審判卷宗時,辦案檢察官發現,多名出借人的陳述竟然驚人的一致。而且,經認真比對,還發現6起案件存在借條內容和起訴書內容高度相似、均是通過調解方式結案、起訴時間和申請執行時間集中、缺乏對抗性等諸多疑點。隨後,檢察官通過查閱張某公司的財務資料、考勤表、工資表和賬目等確認,債權人在法院作了虛假陳述,案外人的舉報涉及多起虛假訴訟。憑藉紮實的證據,該院將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的線索及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先後將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之後,法院根據該院發出的檢察建議,依法撤銷了6份虛假民事裁定書,並建立起虛假訴訟防範機制。

沁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建民告訴記者,要用好調查覈實權,實現精準監督,歸根到底在於提升幹警的辦案能力和水平。

據介紹,近年來,沁陽市檢察院牢固樹立“監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籌”的理念,通過黨建和“學練賽”深度融合,持續加強幹警能力建設,着重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例如,在辦理蘇某與楊某合同糾紛一案中,承辦檢察官對照《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範》等專業資料,條目式列舉了法院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中存在的7個違法情形,全部得到執行法官的認可。法院還以此爲契機,對該類案件嚴格結案標準,進一步加強了內部的監督管理。在2020年底舉行的一次法檢兩家座談會上,沁陽市法院院長施文星真誠地表示:“檢察機關的民事監督規範專業,找到的問題癥結讓人心服口服,起到了法院內部監督不能起到的作用,是對沁陽法院抓班子、帶隊伍,提質效的有力支持。”

(本報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王天潤 張文烜)

一反常態的撤訴行爲引起檢察官警覺

山東煙臺芝罘:“三字工作法”突破案源瓶頸

線索匱乏、案源少,素來是制約基層民事檢察工作發展的瓶頸。近年來,芝罘區檢察院以虛假訴訟監督爲突破口,在突破案源瓶頸方面探索出捉、引、篩“三字工作法”,爲該院做強民事檢察工作發揮出積極作用。

敏銳嗅覺“捉”案源。2019年4月的一天,芝罘區檢察院民事檢察官在轄區法院走訪時,偶然聽到8起因離婚財產分割而引發的系列民間借貸糾紛案的當事人來法院申請撤訴。

據法庭工作人員介紹,當事人的4起同類案件判決已經生效,其一反常態的撤訴行爲立即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經依職權調閱卷宗、調查覈實後,一個由“李乾媽”操縱、利用僞造的“借條”“委託”親屬起訴的4起虛假訴訟案浮出水面。經該院依法監督糾正,以及跟進執行監督,最終將30餘萬元涉案款項全部執行迴轉。

這起煙臺市檢察機關民事檢察監督精品案例的背後,是芝罘區檢察院民行檢察官對監督線索時刻保持的敏銳嗅覺。在一次次走訪法院、接待羣衆來訪申訴、翻看新聞報道中,他們及時發現和捕捉可能成案的監督線索,有效破解案件線索匱乏難題。

宣傳發動“引”案源。2020年的一個下雨天,芝罘區檢察院受案大廳裏來了一位農民工模樣的來訪人,手裏拿着一張被雨水打溼了的民事檢察工作宣傳單。一進門,這位來訪人就直奔主題:“你們檢察院能不能幫我把錢要回來?”

原來,來訪人是在芝罘務工的農民工。僱他幹活的老闆利用了他的憨厚,騙取他的身份信息辦理了按揭貸款。因逾期未還,債權人將這位農民工起訴至法院,判其還款35萬元。後經該院深入調查,揭開了一涉及8位農民工、涉案金額高達760萬元的虛假訴訟系列案的“外衣”。

案件經檢察機關依法抗訴後獲得改判,當事人送來錦旗表示感謝。再後來,又有4起類似案件,經檢察機關提出建議後,獲法院再審改判。

這一切,離不開芝罘區檢察院對農民工等弱勢羣體的關愛和保護,更離不開該院民行部門加大職能宣傳力度,暢通農民工申訴、申請支持起訴和民事訴訟監督渠道的有效舉措。隨着向行政機關發出的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檢察建議的貫徹落實,以及法律監督職能的廣泛宣傳,該院探出了涉農民工領域民事檢察監督線索的“富礦”,引來豐富的監督案源。

智慧民檢“篩”案源。自行設計研發民事檢察訴訟監督平臺,對接法院審判、檔案系統,設置風險點,通過數據統計、分析研判和動態監控,精準篩選監督線索,這是芝罘區檢察院智慧民檢“篩”案源的創新舉措。

2019年6月,該院辦案檢察官通過檢索平臺數據發現,劉某寧因刑事犯罪被判無期徒刑,並被沒收全部財產歸國家所有,而劉某寧在刑事判決生效後與其妻子李某丁協議離婚,劉某寧的全部個人財產歸其妻子所有。檢察官頓時感到這婚離得有點“問題”。經調查,李某丁已將財產全部變賣收歸己有。

離婚財產分割有疑,國家利益受損無疑,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調解損害國家利益案。經該院依法提請抗訴後,被判沒收的財產全部被追繳。

近三年來,該院利用民事檢察訴訟監督平臺共發現監督線索160條,辦理虛假訴訟監督案件20件,實現了藉助平臺信息共享、依靠平臺發現線索、利用平臺精準監督的目標。

2018年以來,芝罘區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案件提請抗訴意見、再審檢察建議的採納率和法院改判率均爲100%,爲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8000餘萬元,連續11年在煙臺市檢察院組織的業務考覈中名列前茅,獲得全國檢察機關基層民事檢察工作先進稱號。

(本報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曲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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