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这些城镇居民可以落户农村了,有哪些人会回去?

碧翰烽/文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另外还规定:20162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曾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前不久,有位在城镇做生意的朋友想将户口迁回老家农村,就问了在老家当村干部的同学,说是想迁回户口也可以,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农村的父母还在世;二是农村有宅基地;三是农村有承包地;四是要在城市里没有了房子。

朋友说,前三个条件还好说,就是第四个条件有些为难。说虽然想将户口迁回农村,但要把在城里的房子卖掉,一方面舍不得卖掉,也卖不出好价钱;另一方面毕竟目前的工作、生活主要还是在城市,回到农村只能是养老,可日子还得继续。

熟悉农村的人都知道,城乡户口的区别其实主要体现在利益层面,想想上个世纪要换个国家粮的户口,该要花多大的气力。就是在如今,一些一线城市户口的含金量依然不小,其附加着的利益与好处不言自明。否则,早就实行完全的人口自由流动了。

就拿户口迁移来说,过去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农转非”热,而且有人还以此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方面有人想借此跳出农门,从此变为城市人;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农村人以此规避税费提留的负担,实际上还是住在农村、生产在农村,只是将户口挂在了城市。像这样的空挂户,如今依然存在,而且成为社会治理的一个盲区。

只是到了取消农村税费之后,加上惠农补贴政策越来越多,尤其是脱贫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农村的条件越来越好,不少人开始在农村建房、创业,以及一些重大建设或项目向农村转移,使得征拆补偿也增多起来,由此,不少城里人就想着将户口迁往农村,引发了“非转农”热。

不过,各个地方对此比较警惕,出台了比较严格的政策,防止了过去“农转非”仅靠钱就可以迁移的局面。

那么,此番湖南“非转农”户口政策可谓宽松之致。甚至就是在鼓励城镇人口向农村进行转移。

这里面有着什么样的考虑?我以为,应该与乡村振兴这个大战略密切相关。因为乡村想要振兴,必须首先要有人,要有人才。

至少就现在的乡村来说,主体人群还是以“3860”居多,也就是妇女、老人、小孩,大部分青壮劳力都到城市打工去了,而且稍有文化、稍有成功的人,都将房子、户口安在了城市,何况近些年来又在大力推行农民工市民化政策。

当然,令人感兴趣的是,有哪些人会选择将城镇户口迁往农村呢?我觉得至少有以下几种:一是即将退休,又希望在农村种地养老的人,可能会考虑这个问题。毕竟有了户口,在农村的宅基地、田地,都会有保障。

二是希望到乡村创业创新的人群,这里面当然就会包括年轻人。他们希望靠着户口,能够获得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各种好政策,从而在乡村实现自己的大作为。

三是还有一种人,就是希望继承父辈在农村的田地、宅基地、房子等各种资源,虽然一时得不到什么利益,也希望能够代代相传。

四是也有一种人,就是想在农村建房,作为自己休闲、养老之处所。毕竟住在城里的房子,还是比较狭小,或者环境也不如农村那么好的。

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未来城乡之间的户口,到底有没有多大的区别?也就是说,究竟是城市户口值钱,还是农村户口值钱?这仍然是人们选择的重要考量。除非城乡真正做到完全平等,城乡二元结构能够真正打破,城乡能够走向完全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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