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流量造假亂象頻發 亟待多方合力嚴管

最近,針對網絡直播帶貨數據流量造假亂象,國家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發佈虛假信息,欺騙、誤導用戶;不得虛構或篡改關注度、瀏覽量、點贊量、交易量等。記者調研發現,不僅是網絡直播帶貨,當前網絡平臺虛假流量亂象頻發,已形成了龐大的黑灰產業鏈,破壞市場競爭環境、擾亂輿論生態,暴露出平臺管理和依法監管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引流”手段繁多 黑產業鏈已形成

近期,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報告點名數位明星,指出其在“雙11”直播中疑似造假刷單,對觀看人數、銷售數據“注水”。

無獨有偶,抖音安全中心宣佈,截至2020年11月30日,該中心的“啄木鳥專項行動2020”已經處罰涉嫌刷粉刷人氣的賬號超過120萬個,封禁違規直播賬號達67380個,其中涉嫌無人直播被封禁賬號約1.5萬個。

記者調查發現,流量造假已形成完整且龐大的黑產業鏈,從各種網站、電商平臺、生活服務平臺,再到社交媒體,手段繁多、無處不在。目前,不法分子較爲常見的“引流”手段爲採用“羣控”方式刷量及利用黑客技術攻擊後臺以達到“引流”效果。

“羣控”的本質是通過使用多部真實手機或模擬多部手機,在手機中安裝腳本軟件來控制手機上的App,修改手機軟硬件信息,達到模擬人工使用App的效果。這類軟件一般都打着“移動互聯營銷的旗號”,一套USB集線器設備配合軟件就可使用,“入門級”羣控30部手機,報價近3萬元。羣控數量越多,價格則越貴。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從一個QQ羣中得知了一種疫情期間“兼職的好辦法”——“攻鏈”,即同樣通過內置腳本,用手機自動模擬人工點擊新聞、視頻App等,達到平臺閱讀量的指標後獲取獎勵。這位網民告訴記者,一臺手機一天能變現30元到50元,投入100臺手機就能日賺3000元到5000元。

除了通過“羣控”手段點贊、評論、轉發刷量,還有不法分子利用此技術刷高App下載量,騙取推廣費用。此前,北京警方在廣東警方的配合下打掉一個利用計算機軟件控制大量手機虛擬下載安裝App產品騙取推廣費的犯罪團伙。辦案民警在抓捕嫌疑人時發現,涉案公司內有多面“手機牆”,每面“手機牆”由近百部正在運行的手機組成,通過自動程序重複着從手機App市場點擊、下載並安裝運行軟件的動作。

記者瞭解到,利用黑客“暗鏈”技術非法“引流”,以誘導性的方式增加流量也是新手段之一。北京市公安局網安總隊辦案民警介紹,2020年初,北京市多家單位、企業網站出現點擊後自動跳轉到境外賭博網站的情況。警方偵查發現,不法人員利用黑客技術,將境外賭博網站的“暗鏈腳本”嵌入這些網站後臺服務器,使點擊或搜索訪問時顯示賭博網站信息,爲境外賭博網站推廣引流。

“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讓數據造假門檻和成本快速降低。”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網絡安全對抗技術研究所所長閆懷志說,虛假流量花招迭出、漸成頑疾的背後驅動力是巨大的利益鏈條,特別是一些平臺爲了流量,甚至和數據造假一方齊穿上“皇帝的新衣”,心照不宣地共同上演一場“互嗨大戲”。

關鍵因素致流量造假難管難治

記者採訪瞭解到,當前,一些虛假流量迷惑性和隱蔽較強,其本質是個人信息泄露後的再次“變種”,成爲數據造假難管難治的根源。一位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很多製造虛假流量的不法分子手中平臺賬號都是通過QQ羣、微信羣、貼吧等渠道打包買來的,這些賬號早期被其他不法人員利用黑客手段破解並出售。同時,由於很多社交或電商、短視頻平臺可以通過同一賬號“關聯登錄”,致使不法分子手中的這些賬號可以用來刷不同平臺的數據流量。

騰訊防水牆團隊介紹,這類虛假流量還會被用於實施欺詐和詐騙。如通過“羣控”系統使用美女頭像批量添加好友,一經用戶同意,按照“劇本”獲取其信任後將用戶拉進各種羣,有薦股羣、虛擬幣羣、投資羣等,其中有詐騙、推銷和各種套路。這種大規模、批量化的操作並不求面面俱到,更多是“撒網捕魚”。

利用其製造謠言、煽動輿論的情況也有發生。2020年6月,澳大利亞研究院一份長達27頁的調查研究報告《如同病毒:新冠病毒錯誤信息的有組織散播》顯示,2020年3月以來,一批有組織的“水軍”在社交媒體上散佈“新冠病毒是人爲製造生化武器”的陰謀論。相關話題中,共有2903個推特賬戶以及4125個網站鏈接組成了一個轉發推送的團體,他們彼此還會互相轉發來擴大影響。

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專家楊建介紹,無論是引導流量還是製造流量,其背後都可能是專業的、公司化的團隊在操作。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教授瀋陽表示,特別要警惕流量造假與算法推薦的結合,用算法推薦營造“信息繭房”,用虛假流量渲染關注程度。這在目前商業領域不正當競爭中已有不少應用的案例。

“一旦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容易將輿論引導至意識形態或者涉政的內容範疇,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楊建說。

騰訊網絡安全與犯罪研究基地高級研究員張寶峯表示,虛假流量並非發生在互聯網產業的個別細分領域,而是蔓延至整個互聯網行業,不僅威脅着網絡空間的安全,更與下游黑產中的多種違法犯罪、侵犯權益等行爲裹挾在一起,對現實社會的安全與秩序也產生巨大危害。

多方共同織牢監管網絡體系

2020年3月1日,《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正式實施。依據規定,今後網絡信息內容的使用者、製造者及內容服務平臺均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僞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否則將依法承擔責任,遭受處罰。受訪者建議,司法部門、監管部門統一認識、釐清問題、嚴格執法,構建不同平臺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剷除這一非法產業存在的根基。

首先,監管部門加大對欺詐性點擊情況的跟蹤研判,通過對個案的研判,釐清欺詐性點擊的認定標準;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防止交叉和邊緣領域監管的灰色和真空地帶;加大相關領域監管機構的技術力量,增強發現、取證和鑑定違法行爲的技術能力;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暗刷流量”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對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爲依法予以制裁;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技術合作、業務合作,共同聯手治理互聯網亂象。

第二,互聯網平臺方面,需不斷更新判定惡意賬號的安全策略,在識別和清理虛假流量的同時採取多種手段遏制新增虛假流量的產生。爲了避免互聯網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對平臺數據造假現象持默許態度。有專家建議,國家應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對平臺數據真實性進行評估、審覈,防止注水數據危及數字經濟。

此外,政府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根治刷量的鑰匙是建立誠信社會,如把參與數據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單,讓其在網絡空間寸步難行;把默許刷量的平臺列入不誠信企業名單,加大數據造假者的社會成本,形成“一次造假、長期受限”的壓力機制,將有助於從源頭遏制刷量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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