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违约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那么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违约金约定无效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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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违约金约定无效有哪些情形?

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邵林超律师解答:

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销、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3、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4、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5、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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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邵林超律师解析: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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