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存貨“消失”債務逾期,廣州浪奇被立案調查,律師:3.67萬股東可索賠

記者 | 張藝

正如多位律師預期,廣州浪奇(000523.SZ)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廣州浪奇1月8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早在兩個月前,因存在信息披露違規行爲,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對廣州浪奇、趙璧秋、鍾煉軍、譚曉鵬、李豔媚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一個月前,廣州浪奇、趙璧秋、鍾煉軍、譚曉鵬、李豔媚又因信披違規收到深交所的監管函。

當時,多位律師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稱,“廣州浪奇後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可能性較大”。如今,律師們提醒,相關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

同日,廣州浪奇上任不到半年的董祕譚曉鵬辭職。公司披露的最新被凍結資金2.85億元,佔2020年三季度末經審計淨資產的39.27%,凍結股權註冊資本金近6億元。

信披違規行爲共四條

“根據此前存貨風險提示公告、深交所關注函回覆、證監局警示函,廣州浪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早在預料之中。”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

厲健表示,根據《證券法》及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早在2020年9月底,我們已經率先開展投資者索賠預登記,一旦證監會認定廣州浪奇信息披露違法並作出行政處罰,我們將代理投資者依法起訴索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0年9月27日前買入廣州浪奇股票,並在2020年9月28日(含當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預登記。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爲準。

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李修蛟律師也認爲,立案在預期之中,投資者已可走索賠程序。初步確定2020年9月25日爲揭露日,之後股價大幅下跌。當日收盤時仍持有,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但受損的股民可主張索賠。具體實施日要等證監會查處的結果。“目前已有三四十位投資者來登記,虧損多的有數百萬元。每個被立案調查的公司都有一部分大額損失者。”

截至2020年9月30日,廣州浪奇股東戶數3.67萬戶。“這部分投資者基本符合索賠條件。”李修蛟律師表示。

此前廣東證監局認定的廣州浪奇信息披露違規行爲包括,未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未及時充分披露相關存貨涉及風險情況。

廣州浪奇在2020年3月、8月、9月出現部分商業承兌匯票、應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債務逾期合計10筆,金額3.95億元。但廣州浪奇直至9月25日纔對上述債務逾期情況作出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同時,廣州浪奇在知悉輝豐公司回函否認與公司簽訂過存儲合同、確認輝豐倉沒有公司存儲貨物,鴻燊公司法定代表人否認保管、運輸過公司貨物,相關存貨存在重大風險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揭示相關風險,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等規定。

廣東證監局認爲,趙璧秋作爲廣州浪奇董事長,鍾煉軍作爲公司總經理,譚曉鵬作爲公司董事會祕書,李豔媚作爲公司財務總監,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在深交所監管函中,廣州浪奇的違規行爲除了上述之外,還外加兩條:未及時披露收到土地移交確認書、對土地收儲事項會計處理前後信息披露不一致。

廣州浪奇已於2020年10月29日取得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土地移交確認書》,但直至11月14日披露上述信息,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此前說明,土地收儲補償金額21.56億元,如在12個月內按要求交付土地,廣州浪奇將另外獲得4.31億元作爲獎勵。

對這筆資金的使用,在2019年12月11日公告,原計劃將扣除相關費用後,結餘的土地收儲補償款(包括獎勵金)將計入資本公積,增加公司所有者權益。到2020年11月14日,公司確認爲資產處置收益,並由此實現稅前收益約22.47億元。

董祕上任不到半年便辭職

值得注意的是,1月8日,廣州浪奇披露,譚曉鵬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祕書職務,辭職後其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公司董事長趙璧秋代行董事會祕書職責。

譚曉鵬1988年生人,其2020年7月30日起上任廣州浪奇董祕一職併兼任投資總監,如今不到半年時間便去職。

譚曉鵬也是廣東監管局此前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出具監管函的對象之一。暫不得而知,其去職是否與此次廣州浪奇被立案調查相關,不過這近半年時間廣州浪奇正值多事之秋,董祕等人也直接被推上風口浪尖。

深交所認爲,公司董祕譚曉鵬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第3.2.2條的規定。

2020年9月28日,廣州浪奇披露5.72億元貨物不翼而飛,貿易“黑洞”冰山一角顯現。

隨後的自查中,截至2020年12月30日,廣州浪奇已掌握證據表明存在賬實不符的第三方倉庫存貨金額及其他賬實不符已發出商品金額累計達到8.98億元,均是貿易業務所致。

同時,公司還存在大量債務逾期。截至2020年12月30日,廣州浪奇及子公司逾期債務已經達到7.10億元,逾期均爲公司貿易業務。

深陷各項債務糾紛的廣州浪奇目前被凍結銀行賬號已佔四分之一,多家子公司股權被凍結,日常經營也受到一定影響。

1月8日,廣州浪奇披露新增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公告。公司新增3個銀行賬戶凍結,凍結金額爲396.72萬元。截至1月7日,公司共27個銀行賬戶被凍結,累計被凍結的資金餘額合計2.85億元(其中,美元戶餘額按照公告日匯率換算),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4.94%,佔2020年三季報未經淨審計資產的39.27%,佔2020年三季報未經審計的貨幣資金餘額的38.25%。

廣州浪奇及子公司廣東奇化目前已開立未註銷銀行賬戶共105個,被凍結銀行賬戶數量佔已開立銀行賬戶總數的25.71%。

廣州浪奇表示,儘管公司基本戶已被凍結,但公司目前仍有可用銀行賬戶替代被凍結賬戶,因而公司生產經營仍在持續正常開展。銀行賬戶凍結情況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活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尚不排除後續公司其他銀行賬戶或公司資產被凍結的情況發生。

同時,廣州浪奇名下部分子公司及孫公司被凍結股權註冊資本金額合計5.99億元。

被凍結股權包括廣州華糖食品有限公司、廣州奇化有限公司、上海奇化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和廣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8.90%股權。

廣州浪奇被凍結股權情況來源:公告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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