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倡导文明行为、惩处不文明现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助力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建设。连日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车站、学校、社区、街道和繁华商圈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区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反《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处于50元的罚款,开出了第一张不文明罚单。

执法人员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违反《条例》的人员开出首张罚单。符长雨 摄

记者在昌江汽车总站自动售票区看到,大部分乘客自觉戴口罩,有序乘车。为进一步营造文明乘车环境,站内显眼的位置粘贴了禁止吸烟标牌,然而仍有部分市民无视禁令,公然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宣传教育,并按照《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开具50元罚款的罚单,这也是《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昌江开出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背街小巷的住户、学校、社区,采用多种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范围,营造全县讲文明、守规矩的社会氛围。同时对不文明违法行为,我们将严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大队队长关贻勇说。

执法人员在县民族中学发放宣传册子。符长雨 摄

在县民族中学,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子,摆放宣传展板,利用广播播放等形式,向学校师生宣传《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引导广大师生养成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觉得《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非常好的,这样社会就会更加的文明,更加的规范,作为学生一定要遵守这个规章制度,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垃圾或者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做一个文明的人,让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好。”县民族中学学生贺喆睿子说。

“作为教师,我会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文明习惯来引导学生、影响学生,我们会在班会课上讲解一些有关文明行为的知识,通过表扬做得好的学生,让其他学生向他学习。同时还会通过黑板报、粘贴漫画、粘贴标语来促进学生对文明的理解和认知。”县民族中学教师刘娟娟。

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子。符长雨 摄

在河北社区居委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子,耐心解读《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全面知晓《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自身文明行为。执法人员还上街道、进商铺进行广泛宣传,督促门店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对主次干道商户入户宣传1449家,发放宣传折页2160份;进学校、社区等人流集中处进行宣传7次,发放宣传折页960份,展示宣传展板56幅,悬挂宣传横幅16条,利用执法车辆进行语音宣传180余次,对群众不文明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处罚3宗。此次宣传活动,既是帮助市民们自觉培养文明习惯,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落脚点,引导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来源:昌江融媒体中心

编辑:卢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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