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體札記

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開始拒絕“996”的邏輯。

這一週,“應屆生稱因拒絕996被辭退”“某互聯網大廠23歲員工深夜下班後猝死”兩則消息,讓“996”這個老話題重新衝上熱搜。兩起事件激發的輿論熱議與廣泛共鳴,既映射了人們對這一病態工作制度與日俱增的倦怠、不滿與焦慮,也說明不少勞動者的權利意識正在日益覺醒。人們不禁要問:在“996”工作制逐漸盛行、加班文化愈演愈烈的當下,勞動者向“996”說不的權利應該如何得到保障?

這幾年,裹着“奮鬥”“高薪”的外衣,“996”工作制逐漸從職場“潛規則”變爲了招聘“明標準”。對此,《半月談》發文指出:如今在職場招聘中,一些企業已經將“996”擺在明處,不少面試官甚至要求畢業生針對“996”制度表態。這樣的“表態”要求,無疑成爲一種強制性篩選:拒絕者根本不會被留下。

企業要求“996”的“迷之底氣”,顯然是與法律要求相悖的。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當然,現實中,奉行“996”乃至“007”制度的公司多對法律問題避而不談,而是動不動就大談年輕人的理想、奮鬥和情懷。此次被辭退的應屆生小江,就被公司領導教導:“9點鐘下班是對你們未來負責”“不要着急在這個時間談戀愛”……這類說教看似是“爲員工着想”,本質上不過是爲了公司搶佔市場先機、提高運行效率而包裝的話術。央視網對此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如此“企業文化”的籠罩下,領導儼然成爲“人生導師”,違法要求都成了“諄諄教導”。

除了用道德理想綁架員工的選擇權,一些公司還善於用各類隱形壓力逼人“996”。這其中,有超負荷工作內容帶來的“無從選擇”。光明網對此評論道:在用人單位的績效考覈壓力下,很多崗位的員工不得不以延長工作時間的方式來滿足工作任務,加班成爲唯一可行的選擇。

此外,也有同僚壓力引發的內卷效應。《三聯生活週刊》的一篇採訪表明:某些互聯網大廠的績效高低並不取決於是否達到某個目標,而是取決於和他人的比較。如此,就導致了很多無盡頭、無意義的加班。員工必須馬不停蹄,才能避免被飛速轉動的工作離心機甩出。

與此同時,“996”所引發的負面效應,正在不斷髮酵和浮現。幾起猝死事件讓人們更加真切地意識到:“工作996,生病ICU”絕非戲謔的說法。失眠、脫髮、抑鬱、猝死……在休息嚴重不足、精神高度緊張的過勞狀態下,年輕人的健康警報正被頻頻拉響。其實,超負荷的工作,有時也並不會激發人們努力奮鬥的激情,只能導致疲憊不堪與麻木倦怠。對此,《人民日報》評論道:努力工作、辛勤勞動,絕不意味着“用命換錢”,絕不意味着一定要“996”的超負荷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勞動權利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開始拒絕“996”的邏輯。此次被辭退的應屆生小江,就選擇了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說不的權利。最近在網上流行的《那些離開互聯網大廠的年輕人》等文章,就揭示了有更多年輕人逃離“996”,迴歸正常工作方式的現實。

當然,在與用人單位的溝通中,員工的話語權和選擇權仍相對匱乏。除了選擇退出,員工與單位的協商空間十分有限。因此,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根本的是靠發揮制度性力量。

對此,《半月談》指出:“996”在職場大行其道,違法成本低是主要誘因。相關勞動監管部門應及時發聲,加強行政執法,嚴格監管流程,給勞動者維權的底氣。同時,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違法企業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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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任冠青

編輯/黃帥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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