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個人不良貸款轉讓新規正式落地 試點AMC態度分化

記者 杜曉彤

“一個萬億藍海市場正在被激活。”一位資管從業者如是說。

證券時報記者從多家股份行了解到,銀保監會正式下發《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後,銀行正在積極推動通知落實,其中尤以信用卡部門最爲積極。有業內人士透露,已有不少銀行開始打包個貸不良,預計市場規模很快能夠達到百億級別,“長期來看,達到萬億規模不是問題”。

通知顯示,首批參與試點的銀行包括6大行和12家股份行,參與不良資產收購的試點機構包括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符合條件的地方AMC和5家銀行系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

有從業人士透露,目前幾家全國性AMC對接手個貸不良資產包的意願並不強,態度比較被動,“一方面他們不缺這塊業務,另一方面他們本身也沒有太多個貸不良的處置經驗。”該人士猜測,這或許也是監管部門進一步放寬地方AMC收購限制的原因之一。

市場規模有多大?

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到,近年來,銀行個人貸款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根據2019年年報數據,6家國有大行個人貸款合計約27.9萬億元,在總貸款餘額中佔比超四成。

此次未被納入試點範疇的住房按揭貸一向是銀行個人貸款的大頭。但由於住房按揭貸款不良率較低,信用卡等個人貸款不良率相對較高,因此,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不良、信用卡不良與其他個人貸款不良基本呈現“三等分”的結構。

根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年末,除工商銀行未披露個人不良貸款明細結構外,其餘5家國有大行個人不良貸款餘額超1300億元,其中,住房按揭貸款不良餘額超450億元,佔比約35%;信用卡應收款餘額達380億元,佔比接近30%。

去年國內經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銀行資產質量承壓,個貸不良率出現抬頭,其中又以信用卡類貸款不良率攀升最爲顯著。儘管在第三季度,信用卡不良率已經開始出現拐點,但銀行對個人信貸類不良資產的處置需求仍大大增加。

證券時報記者從多家股份行了解到,銀行正在積極推動“通知”落實,其中尤以信用卡部門最爲積極。有業內人士透露,已有不少銀行開始打包個貸不良,預計市場規模很快能夠達到百億級別,長期來看,達到萬億規模不是問題。

部分機構尚在觀望

從銀行這一供給端來看,對推進試點的需求毋庸置疑,可提供的資產包規模也頗爲可觀。但從收購端來看,各家參與試點的AMC積極性有所分化。

有國有大行人士表示,銀行對個貸不良資產包轉讓的存量需求就已經很大,增量需求還在增加,但是要完成資產包處置,還需要受讓方有足夠的承接能力。“特別是個貸資產比較特殊,如果受讓方處置不好,還會影響銀行聲譽。”

而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銀行不良資產包轉讓市場整體均存在一定的供求不匹配問題,此次納入個貸批量轉讓試點的機構也並不多。揚海資產聯合創始人張非凡透露,目前參與試點的AMC積極性也有高有低,“有的地方AMC積極性很高,看好這一市場機遇,也有不少機構覺得個貸不良業務是個髒活、苦活、累活,擔心出力不討好和聲譽風險,還在保持觀望”。

此外,一位不良資產從業人士還指出,當前個貸不良批量轉讓的估值和處置環節仍存在不少疑問。據介紹,個人信貸類不良資產包的定價方式主要是採用統計模型,抽調歷史數據進行估值,但這一方法需要具備完善的金融數據和複雜、科學的算法模式。該人士戲稱,目前市場上的估值定價多是靠“拍腦袋”。

在處置環節,此次“通知”規定,批量受讓個貸的AMC必須自行組建催收團隊,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且不得二次轉讓。前述人士表示,個人信用類不良處置短期內很難仰仗司法系統,而能夠在如上要求下完成個貸清收的達標機構恐怕不多。

“這是一個長期機制和制度建設,而不一定是要短期見效的事情。” 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指出,此次試點是爲銀行提供更豐富、更靈活的不良資產處置手段,但很難說在今年內對銀行紓解不良資產壓力產生多大影響。“當然現階段看,探索除清收之外的不良處置方式,有利於銀行體系風險的加速出清。”

正式通知“一收一放”

這一正式文件已經醞釀近半年。2020年6月,銀保監會曾向業內下發徵求意見稿,擬放開單戶對公貸款轉讓和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落地的通知文件主要有如下兩個變化:

一是納入批量轉讓試點的個人不良貸款範圍有所收縮。徵求意見稿提及的“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已從試點範疇中剔除,此次通知僅提到“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類信用貸款”,並指出“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抵(質)押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等抵(質)押物清晰的個人貸款,應當以銀行自行清收爲主,原則上不納入對外批量轉讓範圍”。

二是地方AMC參與收購的限制有所放寬。通知指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讓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銀行單戶對公不良貸款,並且批量受讓個人不良貸款由僅限本省轄區改爲不受地域限制。

“個人信貸類不良具有數額小、數量大的特點,需要耗費銀行大量人力、物力與時間成本進行貸後保全,一直是銀行的‘老大難’問題,這次也是迫切希望個人信貸類不良批量轉讓辦法落地。”張非凡表示,與之相比,有抵押物的個人貸款目前處置流程較完善,司法機關配合度高,對銀行來說處置難度較低。

王一峯也指出,具備抵質押物的不良貸款銀行轉讓意願較低,主要以自我清收爲主,轉讓需求相對較少。

“加之住房這類抵質押物具有很強的屬地特徵,地方AMC等收購方很難跨地域對這類資產進行處理。”王一峯補充道,此次下發的通知文件對地方AMC的參與條件進行了一定的放寬,也反映出監管部門在當前整體需要較大範圍進行風險化解的背景下,希望這一市場引進更多新機構、新主體參與不良處置。

亦有從業人士透露,“四大AMC對接手個貸不良資產包的意願並不強,態度比較被動,一方面他們不缺這塊業務,另一方面四大AMC本身也沒有太多個貸不良的處置經驗”。該人士猜測,這或許也是監管部門進一步放寬地方AMC收購限制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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