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發銀行深圳分行5宗違法遭罰沒171萬 超期或未報資料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4日訊 央行網站昨日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公示表(2021年第3期)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人銀罰〔2021〕1號)存在5宗違法行爲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49萬元,處罰款159萬元,合計罰沒金額人民幣171.49萬元。

廣發銀行深圳分行違法行爲類型包括:

1.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

2.未對支付機構違反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予以拒絕;

3.收單機構超範圍使用外包服務;

4.違規直連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並持續新增商戶;

5.未落實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是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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