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杜少卿是作者用力用力塑造、倾注了无限情怀和寄托的正面人物,但读了几遍《儒林外史》,我总是对这人喜欢不起来。

杜公子出身官宦世家,原本继承了不菲的家产,便是什么都不做,一辈子衣食无忧也是没问题的。无奈这位是升级版的贾宝玉,不仅厌恶科举做官,对做一个优哉游哉的富贵闲人也没兴趣。他最喜欢的是当“豪杰”,最爱听别人的恭维感谢。但凡遇到有人向他诉苦哭穷,求他帮忙,或者就说见过他爹,不管是真的假的,要办的事儿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他都会毫不犹豫,将银子大把大把地送给人家。

杜少卿在小说31回登场,看起来很是英俊潇洒:

“头戴方巾,身穿玉色夹纱直裰。脚下珠履,两眉剑竖,好似画上关夫子眉毛。”

此时,他住着花园别墅,家中奴仆众多,招待客人的食物是这样的:

“肴馔都是自己家里整治的,极其精洁。内中有陈过三年的火腿,半斤一个的竹蟹,都剥出来脍了蟹羮。”

这些吃食虽然比不上《红楼梦》中贾府的精致,但这“陈过三年的火腿”“半斤一个竹蟹”,后来还拿出了一坛埋了九年的糯米陈酒,着实比胡屠户的大肠和马二先生的炖肉更有富贵气。

便是在这段故事中,在杜家花园享受美酒佳肴的食客们,除了一个韦四太爷外,其余人都各怀鬼胎。他们吃过喝过醉过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求杜少卿资助:臧蓼斋要走了300两银子,张俊民要了120两银子,鲍廷玺想要几十两银子开个戏班,杜少卿说几十两银子不济事,一挥手便给了他100两……如此被人骗吃骗喝最后还骗钱,甚至卖房子卖地卖衣服的,杜少卿这不是傻吗?

作为读者,我们理解穷困卑微的周进,感慨中举发疯的范进,同情勤俭吝啬的严监生,喜欢迂腐却正直的马二先生,叹息见利忘义的匡超人,甚至对老骗子洪憨仙、小骗子牛浦郎、浅薄粗俗的胡屠户,都充满了好感——他们真是又好笑又好玩。

但对杜少卿,这个自以为是的傻子,真是完全无感。

虽然在作者的笔下,杜少卿又有学问又有情怀,又慷慨大方又重情重义,差不多集所有优点于一身了。但如此一来,让他既不好玩也不可爱,真是太没劲了。

当我开始关注小说中吃喝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位看起来没劲的杜公子,原来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杜少卿在老家败光了全部家产之后,带着卖房子生下的钱,带着妻子搬到南京。然而在南京他依旧大手大脚,逮着谁给谁钱,很快身边就所剩无几了。这时候,有个他祖父的门生写来一封信,说向朝廷推荐了他。杜少卿没兴趣应召做官,但还是专程来到安庆来感谢这位世叔。

此时他已经没钱了,将家中的一个金杯当了30两银子作为路费。在安庆,他依旧是大家公子的散漫作风,没钱也充大头,赏这个,送那个,到了回去时,连三两银子的船费都拿不出来,只好先欠着,说到南京再付。

不想遇到逆风,船到了芜湖便走不动了,船家要买米做饭,杜少卿找来找去,只剩下五个钱,终于觉得郁闷了。

“杜少卿算计要拿衣服去当,心里闷,且到岸上走走,见是吉祥寺,因在茶桌上坐着,吃了一开茶;又肚里饿了,吃了三个烧饼,到要六个钱,还走不出茶馆门。”

杜少卿兜里只剩下五个钱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连一杯茶三个烧饼都吃不起了。想当初大把银子白给别人,万贯家私都被败光了,此刻人在逆旅,一文钱难倒了天长县的豪杰好汉。

就在他徘徊无计间,竟然遇到了一个南京的熟人道士来霞士。来霞士替他付了茶钱和烧饼钱,又恰巧遇到韦四太爷,得知他只剩下了五个钱,韦四太爷哈哈大笑,赠送给杜少卿10两银子,让他顺利回到南京,并付了船钱。

回到家后,杜少卿也不隐瞒,跟妻子津津有味地讲起这三个烧饼都吃不起的尴尬,“娘子听了也笑”——竟是也不以为意,夫妻真是志同道合,彼此有着会心一笑的懂得与谅解。

桂花树下的陈酿佳肴,能吃得浪漫诗意;路边小店的三个烧饼一杯清茶,也能甘之如饴。过得了豪门公子的恣意放纵,也不介意寻常士人的捉襟见肘,这样的杜少卿,实在是性情中人,也是可笑可爱的。

至于那些被他败光的财产,被他随手洒出去的银子,他原本就不想留的,反正也不是自己挣来的,谁花不是花?对方君子还是小人,用于正道或者歧途又有什么关系?他也从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坦然担当自己的选择,心甘情愿认赌服输。

如此骄傲清高,如此潇洒豁达、如此傻乎乎的样子,让我对他路转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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