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老人偷东西被抓,被贴“我是小偷”示众,“他还边走边笑”
人要脸,树要皮,电线杆子要水泥。
在农村,很多年轻人没房没结婚,却贷款买车,很让人诧异。
用攀比来形容不太贴切,其实他们是为了“面子”。都2021年了,谁家还没有一辆小车,跟开摩托车、电动车停在一起,备有面子。
近日,湖北襄阳的一老人,却主动放弃了尊严,老脸都不要了。前胸后背各自贴着印有“我是小偷”的纸条在超市“游行”,被众人围观、议论纷纷。
我是硬核少年,社会万象,人情冷暖,我有不一样的观点。
01 老人在超市偷东西被抓,超市却没有报警
1月11日,湖北襄阳一超市内,一老爷爷在偷东西时,被工作人员抓了个现行,人赃并获,想抵赖都抵赖不掉。
然而,超市方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和老人协商解决,看似人性化处理,但侮辱性极强。
超市提出一个要求,要老人贴上“我是小偷”的纸条,在超市游走一圈,以此作为惩罚,便不追究他偷东西的责任。
工作人员还在后面大声质问他:“你丑不丑?”
放弃尊严还是去警察局?老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让人嘘唏。
一个老人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选择放弃尊严“被游行”,是惯偷脸皮厚还是另有原因,为人不得而知。
02 超市私自让老人“被迫示众”,引来网友的不满
首先明确的一点是,超市提出这种“游行示众”的解决方法,是经过老人同意的。
但即使是老人自己选择的解决方式,网友依然愤愤不平。
侮辱人格,超市这样做本身就已经违法了。老人可能不懂,但是他的子女要追究,可以报警,小偷也是有人权自由的。
用错误的方法去解决错误,本身也是一种错误。
每个人心中的评判标准都不一样,今天拉小偷游街,明天就可以拉作弊的学生游街,最后都乱套了,要有法可依。
也有另一种观点:既然自己去偷了,就得承担责任,同情小偷没必要。
03 超市也很无奈:他已被抓2次,自愿被贴纸条
超市方也回应了,这老人是“惯偷”,已经被抓了了两次,也是他自愿选择贴条。
而且,老人在超市贴条行走时,还边走边笑,根本没有不好意思。所谓的尊严、脸面,在他身上根本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老人偷的东西并不贵重,十几块钱的调料、几块钱的酱料等等,监控拍了好几次,也多次提醒他,但是就是不改。
大家建议报警处理,但偷的数额小太小,不立案。对待老年人基本和稀泥,口头教育几句就现场放人了。我们开超市,总不能把客人拒之门外。
我家卖鱼经常有人来偷,而且偷的都还是老人。
当场抓过好几次了,若不是亲自体会老人来偷你的东西,你真的不知道有些老人看着面上和蔼,但实际上心思坏透了,而且脸皮够厚!偷了东西被当场抓住还跟个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掉。
04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良
没有在超市工作过的不知道,一不小心就得扣工资倒贴钱。
顾客打烂了东西(比如红酒、醋、酱油),如果没有工作人员看到,要顾客买单。那么负责整个区域的工作人员就得自己掏腰包买单,赔偿超市的损失。
这是工作职责。
其次,超市的东西被偷,工作人员也是要赔偿的,一般采用均摊的方式。超市里的营业员,工资基本按最低工资走(例如:广西南宁1680元),还要交五险,扣去赔偿,真拿不到多少钱。
哪个超市工作人员不讨厌小偷!
坏人不分年龄,不是所有老人都值得尊重,所有小孩都值得包容。当顾及他们的尊严时,反而更肆无忌惮。
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抓到小偷不能打不能侮辱,要交给警察叔叔。
但当面对类似老人小偷小摸的行为,“小事没法管”的时候,我们又该怎么处理,这问题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