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4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近期,深圳和彩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向我部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其持有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北京飞翔蒲公英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或不符合许可延续规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我部于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分别公示了拟注销上述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未收到异议。

经审核,我部认为深圳和彩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注销情形,北京飞翔蒲公英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7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注销情形,现依法注销上述144家企业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2021年第1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月14日

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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