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暗網售賣元代青花瓷 賣家喊價5000萬

2019年8月,遼寧阜新警方接到線索,稱有人在文物地下交易暗網上售賣元代青花瓷,並喊出五千萬元的高價,根據情況,警方分析認爲線索的可信度極高,並且出售青花瓷的人極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活動,於是展開調查。

暗網售賣元代青花瓷 賣家喊價5000萬

經初步調查警方瞭解到,出售青花瓷的是一名年齡在25歲左右的年輕男子,駕駛着一輛車牌尾號爲519的黑色轎車,而他的具體身份一時間難以確定。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隨後我們又擴大了範圍,圍繞這輛車的車主的社會關係再次展開深入的研判,最終確定了嫌疑人是車主的弟弟(堂弟)。

警方調查發現,車主的堂弟名叫姚某超,他就是那個聲稱要出售元代青花瓷的年輕男子,那麼他所說的青花瓷真的存在嗎?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通過後續的調查,我們已經做了大量工作,逐漸把線索捋清。通過細緻的偵查,發現了確實存在元代青花瓷大罐的珍貴文物。

專門盜掘古文化遺址 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那麼這個青花瓷從何而來呢?隨着調查的深入,一個以姚某超的父親姚某爲首的專門盜掘古文化遺址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一共有5人。姚某和姚某的兒子(姚某超),他們是遼寧阜新人,還有同案的李某和毛某,他們是同鄉,他們是遼寧大連人,還有在這起案件中負責開車和尋找作案地點的沈某,沈某是遼寧瀋陽人。

父子倆聯手作案 盜掘販賣形成一條龍

警方調查發現,姚某超要出售的這個青花瓷是他的父親姚某和李某、毛某、沈某四人盜掘古文化遺址得來的,事後由姚某超對青花瓷進行出售。調查中民警發現,姚某等人並不是第一次盜掘古文化遺址。

掌握嫌疑人活動規律 但未見青花瓷蹤影

警方在掌握了這個犯罪團伙的人員構成和分工後,調查鎖定了他們位於遼寧省阜新市的落腳點,接下來如何能人贓並獲是警方面臨的一大難題。

暗網售賣元代青花瓷 賣家喊價5000萬

警方調查發現,五名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是在姚某超的家中,這是一棟高層住宅,民警經連日蹲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規律,但卻並沒有發現青花瓷的蹤跡。就在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一個新的情況令他們眼前一亮。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有一夥兒外地人與姚某等人聯繫,準備到阜新來看涉案的青花瓷器,來談以什麼價格來收買。

掌握這一情況後,警方經分析研判認爲,可以利用這次交易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當天交易並沒有完成,姚某等人只要現金,而且開出了5000萬的價格,買家並沒有攜帶那樣大量的現金,所以就是交易沒完成。

沒多久,民警發現姚某等人將一個紙箱搬到了車上,警方分析認爲,這很有可能就是他們準備繼續藏匿的青花瓷,於是迅速展開抓捕。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在姚某、李某和姚某兒子(姚某超)將文物搬到車上,準備駛離現場的時候,他們突然發現他們想倒車,後邊有一輛車擋住了他們的一半的退路,姚某的兒子是駕駛員,他下車去查看阻擋道路這個車的號碼的時候,我們在這個時候選擇的抓捕,因爲重要文物都在車上,嫌疑人沒有機會去損壞文物,我們的抓捕也不會造成文物的意外損壞。

擒獲3名嫌疑人 當場繳獲青花瓷器8件

此次抓捕行動,警方一舉抓獲姚某、李某、姚某超三名犯罪嫌疑人,並當場繳獲青花瓷器八件。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同時對他們進行抓捕,完成控制,並在現場讓他們對涉案的物品進行了指認。他們當場就供述,這是他們通過盜掘的方式獲取的珍貴的元代青花瓷器

犯罪嫌疑人姚某等人歸案後交代,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沈某和毛某已經提前離開了阜新市,在掌握了他們的行蹤後,警方對沈某和毛某展開抓捕。

輾轉多地“探寶” 交叉結夥作案

警方在瀋陽順利將沈某抓捕歸案,隨後,潛逃藏匿起來的毛某向警方投案自首,隨着犯罪團伙成員的歸案,警方經調查發現,這夥人不僅在本地作案,還遠赴其他省市交叉結夥作案,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

暗網售賣元代青花瓷 賣家喊價5000萬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我們結合嫌疑人的軌跡,發現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和毛某在同一時間段出現在吉林省,這樣我們就分析,他們可能在吉林省另有他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和毛某對曾在吉林省公主嶺市盜掘古文化遺址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馬某和於某浮出水面。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第一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4月末的時候,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毛某受吉林馬某邀請,到吉林地區去所謂的探寶。在(2019年)5月3日、4日,兩日的晚上,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吉林省公主嶺地區選擇了兩處古代文化遺址,採用金屬探測器等作案工具進行盜掘古文化遺址作案,一共盜得古錢幣八百餘斤。

隨後,馬某聯繫到位於長春的於某商討收購古錢幣事宜。於某通過現金和銀行卡轉賬等方式支付給馬某共計24萬餘元。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在第一次作案後,犯罪嫌疑人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中,其中大連地區的嫌疑人李某和毛某,他們通過自己查閱資料,從大連選擇了一處農田,探出古代錢幣八十餘斤,二人將這八十餘斤,通過郵寄的方式賣給了犯罪嫌疑人於某。

一賣掉古錢幣 就立刻尋找下一個作案目標

這一次,李某和毛某二人賣得26600元,此後幾名犯罪嫌疑人又多處尋找作案目標,但均沒有收穫。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2019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毛某分別召集犯罪嫌疑人姚某和沈某在大連地區集合,乘坐沈某的車輛前往河北張家口地區,繼續實施他們所謂的探寶犯罪活動。

經過幾天的尋找,四人在張家口市的一處農田裏,發現了一處便於盜掘的古文化遺址。

阜新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案審大隊大隊長 李明明:2019年的7月1日晚上,四人在犯罪地點用金屬探測器、鍬、鎬進行作案,盜得青花瓷器8件。

8件青花瓷產自元代 其中1件屬一級文物

隨後,警方將繳獲的八件青花瓷送至國家文物進出境審覈遼寧管理處進行鑑定,經鑑定確認這八件青花瓷均產自元代,屬於文物。其中,最爲珍貴的青花纏枝牡丹紋蓋罐爲一級文物,其文物本身和歷史科研價值不可估量。

暗網售賣元代青花瓷 賣家喊價5000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以牟利爲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國家文物進出境審覈遼寧管理處責任鑑定員 徐沂蒙:瓷器一共包括8件,最重要的是這一件元青花纏枝牡丹紋大罐,其他器件有碗、高足杯和盤子等等。經過鑑定之後,確定這件元青花纏枝牡丹紋蓋罐是一級文物,是最重要的一件,然後其他器件分別是二級文物,還有三級文物,另外只有一件就是那個碎掉的青花碗,它是一般文物,如果它要是完整的話,應該也是可以定級的。

經鑑定,這個犯罪團伙的兩次盜掘地點均爲受國家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盜掘行爲對遺址的原始風貌造成破壞,相關歷史文化信息丟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掘古文化遺址 倒賣文物 多人被判刑

2020年9月16日,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姚某、李某、毛某、沈某、馬某五人的行爲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被告人姚某超、於某兩人的行爲構成倒賣文物罪,分別判處姚某、李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6萬元;判處毛某有期徒刑8年4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沈某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對馬某、姚某超、於某均判處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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