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永煤違約共追責11家機構:3家銀行被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

針對永煤違約事件相關機構的自律處分決定出爐,共11家機構受到處分,涉及2家發行人、1家會計師事務所、1家評級機構以及7家金融機構。

1月15日,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發佈了對永煤違約事件中的三家主承銷商興業銀行光大銀行、中原銀行的處分信息。交易商協會分別對興業銀行、光大銀行、中原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誡勉談話,並責令上述三家機構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協會披露的處分信息顯示,興業銀行的違規行爲包括:一是未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獨立性開展進一步覈查並在盡職調查報告中體現,未能充分保證盡職調查質量;二是未對永煤控股受限貨幣資金異常情況保持足夠的職業懷疑,未開展進一步覈查;三是永煤控股DFI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不完整,盡職調查工作開展不規範。

光大銀行的違規行爲包括:一是未對永煤控股獨立性開展進一步覈查並在盡職調查報告中體現,未能充分保證盡職調查質量;二是永煤控股DFI項目盡職調查工作開展不規範。

中原銀行的違規行爲包括:一是未對永煤控股獨立性開展進一步覈查並在盡職調查報告中體現,未能充分保證盡職調查質量;二是未就永煤控股涉及的中原銀行股權劃轉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督促義務;三是永煤控股DFI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不規範。

在此之前,交易商協會已對永煤控股予以公開譴責的頂格處理,對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能化”)予以嚴重警告,對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海通證券、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機構予以警告。

此外,永煤控股、河南能化、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中誠信國際分別被暫停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7個月、3個月、3個月。交易商協會還責令永煤控股和河南能化向市場公開致歉。在依規作出自律處分的同時,交易商協會也已將部分涉嫌違法違規線索通過有關部門移送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將相關機構違規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

交易商協會稱,永煤控股突發性違約的背後,涉及多家機構、多類主體、多個環節的違規,既有發行人信息披露和合規意識淡漠的情況,也有中介機構“守門人”作用履職不充分的現象,還暴露出部分金融機構未能遵守執業道德的問題。其中,永煤控股發行文件中多處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存續期多項信息披露不及時;河南能化以自有資金認購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發行的債券,債券發行文件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海通證券及下屬兩家子公司,以主承銷商、投資顧問、管理人等多重身份協助相關發行人發行和交易自己的債券,未能遵守執業道德,也暴露出公司不同業務之間未做到有效隔離、內控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交易商協會表示,將嚴格落實金融委會議關於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督、強化市場約束機制的明確要求,繼續推進市場紀律建設,秉持“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並懲戒各類機構違規行爲,對嚴重違規主體從快從重處理並按程序移送統一執法或報送相關監管部門,推動並引導相關機構盡職履責、合規從業,維護銀行間債券市場良好秩序。

2020年11月10日,河南省國資委下屬企業永煤控股因未能按期兌付該超短融券到期應付本息,構成實質違約。11月11日至13日,由於永煤事件持續發酵,衝擊投資者信心,債券市場受到顯著衝擊。部分信用債一級市場取消發行,相關行業、相關省份的部分信用債出現暴跌,部分產品贖回壓力較大,波及利率債市場。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相關信用事件仍對企業債券融資造成一定壓力,從近期信用債發行失敗的統計看,去年11月後信用債發行失敗案例數以及相關債券總額明顯上升;同時年末時點的信用債到期量有所增加,並且連續下行的債券市場收益率也將部分企業發債融資需求延後。

天風證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師孫彬彬近日亦表示,當下永煤事件已經過去了2個多月,二級市場上低等級信用利差仍沒有收窄的跡象;去年12月一級市場上推遲和發行失敗的信用債規模雖然較11月有顯著下降,但仍較去年同期有明顯提升,特定地區信用債發行仍面臨困難。這說明信用事件衝擊雖然在消退,但市場影響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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