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加強對稀土全產業鏈管理,這三大因素將不再主導稀土價格

記者 | 徐寧

國家將加強稀土全產業鏈規範管理,影響稀土產品價格變化的因素髮生變化。

1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稱工信部)公佈了《稀土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顯示,國家將建立稀土開採和冶煉分離總量指標管理制度。

涉及的條例包括:國家將擬定和公佈稀土開採總量指標和稀土冶煉分離總量指標、確定總量指標使用方案;爲了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國家可以採取必要措施限制或者停止稀土開採、稀土冶煉分離等。

《意見稿》指出,稀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確定的總量指標使用方案,實施稀土開採或者稀土冶煉分離。

對於無指標超指標開採、分離的企業,工信部將依據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沒收稀土產品和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前,中國對稀土一直實行出口配額制。2015年起,中國取消出口配額制,並整合國內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形成了六大稀土集團。

工信部和自然資源部分每年分兩個批次對六大稀土集團分派稀土礦產品和冶煉分離產品的生產配額。

六大稀土集團是指南方稀土集團,北方稀土(600111.SH)、中鋁集團、五礦集團、廈門鎢業(600549.SH)和廣東稀土集團。

工信部數據顯示,2018年-2020年,中國稀土的開採配額分別爲12萬噸、13.2萬噸、14萬噸,行業產量常年維持平穩且小幅增長的狀態。

《意見稿》加強了對稀土產業鏈中的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綜合利用,以及銷售流通等各環節的全產業鏈規範管理。

在流通方面,《意見稿》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購、銷售非法開採、冶煉分離的稀土產品。

此外,《意見稿》還鼓勵和支持對含有稀土的二次資源進行回收利用;規定相關部門建立稀土產品追溯信息系統;規定稀土產品進出口企業應當遵守對外貿易、出口管制等法律法規等。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副祕書長鬍德勇表示,稀土與銅、鋁等有色金屬品種相比,產業規模相對小,容易引起市場炒作。該《意見稿》對規範行業經營秩序等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浙商證券研報表示,過去稀土產品價格的漲跌主要由收儲、打黑、環保三大因素所主導。當政策來臨時,稀土價格往往快速上漲,但政策結束後面臨快速下跌。價格的快速上漲和下跌,對下游產業產生了很多負面影響。

收儲,是指國家對國計民生、經濟安全和國防建設具有關鍵作用的重要物資,進行儲備管理。打黑是指國家對稀土偷採、超採等違法違規行爲進行專項整治。

上述研報表示,隨着2017年後稀土打黑的常態化以及過去多年對行業規範化的治理,稀土行業在最近兩三年越來越規範,炒作氛圍漸行漸遠。稀土行業話語權逐步迴歸產業,行業拐點來臨。

稀土被譽爲“工業的維生素”,具有優異的磁、光、電性能,被廣泛應用到了冶金、軍事、石油化工、玻璃陶瓷、農業和新材料等領域。尤其在軍工、電子、汽車等領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據美國地質調查局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稀土產量爲13.2萬噸,約佔全球的62.86%,位居世界第一。

同時,中國稀土產業在全球競爭優勢明顯,海外稀土冶煉分離產能有限,資本開支和運營成本均高於國內。

據有色金屬產業信息商安泰科數據顯示,2019年全球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產量合計約17.6萬噸,同比增長21%。其中,中國產量約15.5萬噸,佔比近九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稀土行業需求下降,產品價格下跌。下半年起,隨着疫情防控和下游需求快速增長,稀土產品價格開啓上漲行情。

生意社數據顯示,截至1月15日,稀土價格指數爲452點,較昨日上升了1點,較2020年6月底的346點,已上漲約三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