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消息,中来股份公告,基于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时止损,公司前期判断的4000万元的损失上限,已与当前实际需要履行差额补足的情况不同,公司认为上述差额补足义务的可行性确与前期判断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尽可能追回投资损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