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濱海新區津歧公路的南環路至學府路段新增長度3公里的道路中心隔離護欄,該路段有11個過街口可供行人安全通行。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駕車途經該路段應自覺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行人應通過斑馬線過路,自覺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

津歧公路南環路(制萬線)至學府路段位於濱海新區大港城區,日常交通流量大,且路段兩側居民區、商鋪密集,過街行人與車流容易發生交叉衝突。爲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前期調研分析,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港北大隊近期在該3公里長的路段沿線新增設置中心隔離護欄,並在該路段居住區、商鋪集中的適當位置設置了11處過街口,並陸續施劃斑馬線、增設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等交通設施,滿足行人過街需求,規範通行秩序,保障市民通行安全暢通。連日來,港北大隊交警持續聯合屬地街道工作人員深入社區、商鋪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提示市民自覺養成文明守法的出行習慣,避免交通違法行爲,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無論路口有無交通信號燈,車輛和行人都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保障安全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因此,機動車通過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與此同時,行人也應依法遵守通行規定,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綠燈亮時可以沿人行橫道過街,而紅燈亮時則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焦軒 劉媛)

【來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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