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征收拆迁实践中,征收方迟迟不给补偿款,或者给的补偿补偿款很少甚至是没有补偿款这样的情形常有发生,究其根本在于征收方要最大限度的压缩补偿款。然而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绝对不是好事,征收方拖延给补偿款等事宜,让被征收人损失的不仅仅是征地拆迁的补偿利益,因征地拆迁引发的附带利益也是被征收人所不能承担的损失之重。

那面对征收方不给补偿利益的情况,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回补偿利益呢?下面在明律师教你三招。

首先,对于一点补偿都不给的情形,主要集中在违法建筑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在征收实践中,征收方会以各种由头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不予补偿。

但在明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对于实践中常见的无证或证件不齐的房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并不一定是违法建筑。征收方一律将无证或证件不齐的房屋认定为违建不补偿的做法是违法的。

对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确认房屋是否真正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违法建筑。如果不是,被征收人要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其次,对于合法建筑拆除,拖延不给不补偿的情形

协议即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政府征收拆迁房屋的,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拖欠补偿款不给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拖延给予补偿金的利息等赔偿额,或者要求支付征收补偿款。

具体怎么诉讼,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

值得提出的是,虽然已经签署补偿协议,但是可以在补偿款未到账的情况下拒绝搬离房屋。

最后,在拆迁合法的情况下,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拆迁合法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拆迁行动不可阻挡,这时你需要做的就是弄清楚自己在这个拆迁里面怎么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具体方法为:被征收人可以先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或向上级政府申请协调,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等,协商好后,重新签订补偿协议,从而缓解双方矛盾,各自退让一步,达到协商解决的结果。

如果通过协商或者政府调、裁决不满意的,可以进一步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律师将会告诉你可以具体采取哪些法律程序来维权、通过维权可能达到的效果和目的、在提起法律程序维权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和障碍,我们可以怎么应对等等。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大家:根据"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我们一定要等到拆迁补偿款到位后,再交房搬迁。拆迁补偿款不不到位,可以拒绝搬迁。一旦遇到补偿款迟迟不发放的情况,第一时间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文/黄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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