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岁女童被租客带走失踪一案,终于有了结果。结果不幸,但在预料之中。一对寻死的假夫妻,带上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女童,能有什么好结局呢?

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我现在关心的,是这对租客的人生路径。警方通报里的字眼,值得琢磨。可以说,这两人是“骗钱骗到走投无路”,最终寻死。

“通过实施诈骗满足日常开销的状况越来越难以维持”,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们把能骗的亲戚朋友都骗过了,名声在外,没法再骗,终于走上死路。

这种“走投无路”,完全咎由自取,完全自作自受。可恨的是,这对人渣临死还要拉个垫背的!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低级骗子”。我身边就有有一个。

他的骗人方法(姑且不叫“诈骗”了,毕竟曾经是朋友)很简单,就是借钱。当然——有借无还。

对这种作死的方法,一开始我是不信的。20年前,我有一个老乡,同在南京上学,毕业后同回山东工作。因为同一个县,见了比较亲,比较熟悉的五个老乡,成了一个小圈子,经常在一块玩。

现在想想,他那时候就有点不对劲,但没往深里想。他是外语专业,学校又是名牌(现在是985高校),将来当个翻译之类的,大有前途。

可他心思似乎没放在学习上,倒是对传销特别感兴趣。那时传销还没有被宣布为非法,但那种“上课式”推销,还是让我们感到莫名其妙——是的,他硬拉着我们几个去听过一次课。但只有一次,我们就坚决不去了。

看来他一直是想发大财的,毕竟这是传说中可以发大财的方式。

毕业回到山东之后,他似乎也没正经干过什么工作,问他,总是含含糊糊(貌似是在安利)。

后来再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就是借钱。问他干什么用,不说,光说有个大项目;问他借多少,不说,反倒问我工作到现在存了多少,那意思是全借。

我那时还没有认出他的本质,以为他真有什么大项目——就算是传销,也算让他买个教训吧。当然,我也不可能傻到全都借给他,借了两千多块。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彻底失联了。

这是十分令我惊讶的。毕竟,我们的关系不一般,虽然不是同校、同班同学,但毕竟是在外地的老乡同学,两所大学还是一所学校分出去的,离得又近;5个在南京的同县老乡,也是要好的朋友。

如果为了这么点钱,就彻底把朋友关系给葬送了,那这朋友也太便宜了吧?

事实证明,的确很便宜。

大概十几年后,5个老乡中,有两个去了美国。一次聊着聊着,就提到了他。我才知道,他不仅从我这借了,还从两个去美国的同学那儿借了钱,一个1万,一个5000,然后彻底断了关系。

还有一个留在南京的老乡,忽然也提到他,问他去哪了。我问都没问,就知道这家伙也是借了钱玩失踪了。5个人的小圈子,他全借(pian)遍了。

这家伙骗钱的伎俩也太“纯洁”了——就是先借钱,然后断绝关系。很久之前我就怀疑:他能撑多久?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朋友?骗一个断一个,朋友越来越少,最后岂不成了孤家寡人?

拐走女童的两个租客,也是同样的性质。所谓的“骗”,一开始无非也是“借”,遇上傻的,多借几次;遇上聪明的,就“一次性使用”,总之借了不会还,彻底把朋友关系葬送。

这两个骗子如果高明一点,或者努力一点,还不至于走投无路。毕竟这个世界上,高明的骗子有不少活得很好,不高明但努力的骗子也能活得滋润。

偏偏他们既不高明,又不努力,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高明的骗子,花招翻新,能把一个人骗得倾家荡产(这种更可恨);努力的骗子,可能水平不高,但拼命拓展“人脉”,别人一辈子只能骗600个朋友,他骗完600个再拓展600个,无限循环——总之不会死盯一只羊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句话不是没有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2000多块钱不至于让我记20多年,让我记了20多年的是,那么宝贵的友谊就被他2000块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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