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永煤控股和相關機構到底誰害了誰

永煤控股和相關機構到底誰害了誰

1月15日,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布了對永煤違約事件中的三家主承銷商興業銀行、光大銀行、中原銀行的處分信息。交易商協會分別對興業銀行、光大銀行、中原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並責令上述三家機構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永煤控股、河南能化、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中誠信國際分別被暫停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7個月、3個月、3個月。交易商協會還責令永煤控股和河南能化向市場公開致歉。而在此前,交易商協會已對永煤控股予以公開譴責的頂格處理,對河南能化予以嚴重警告,對中誠信國際、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海通證券、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東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機構予以警告。

也就是說,永煤控股的債券違約行爲,已經涉及到一批機構和單位,讓一批機構和單位受到交易商協會的批評和處罰,並將相關情況上報給了央行和銀保監會。監管層還會不會給予處罰,還得看監管機構的想法。至少,這些機構在管理層心目中,已經打上了一些負面的烙印,並在今後的工作中,有可能會受到更加嚴厲的監管。

有人說,是永煤控股的違約害了這些機構,讓這些機構受到了負面影響,永煤控股真太能害人了。實事求是地講,這樣的想法是不太客觀的。永煤控股出現這樣的現象,確實不應該,確實對幫助其發債的機構產生了不利影響。然而,說到受害問題,我們倒是覺得,不能把板子全打在永煤控股身上,而是包括機構在內的所有涉案單位,都有責任。因爲,正是這些機構和單位的不負責任,或者說爲了一時的利益需要,讓永煤控股這家原本就不具備發行這麼多債券的企業,獲得了大量的發債權,從而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和社會信用的嚴重受傷。

實際上,從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債券違約事件來看,沒有一家違約企業不是與機構的不負責任或利益驅動有着密切關係,與機構的推動有着密切關係。因爲,沒有這些機構的參與和操作,很多債券可能就發不出來,至少,發行量不會有這麼大,也就不會出現嚴重的債券違約問題。關鍵是,爲了“幫助”企業“成功”發行債券,也爲了獲得發行債券帶來的利益,相關機構可謂是動足了腦子、費盡了心思,並真假手段一起上,纔將債券發行成功。至於發債企業的償債能力如何,則一概不管。自然,也就不可能不出現債券違約現象了。

正是因爲有機構的全力幫忙和精心操作,甚至不惜在財務數據上造假,才造成包括永煤控股在內的企業能夠大規模發行債券。不然,是很難發行出去的,更難獲得批准。因此,在譴責、通報等的同時,有關方面應當組織力量,對永煤控股等債券違約企業在債券發行中的行爲進行全面深入調查,尤其是財務數據,是否存在造假現象。如果存在,按照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不把問題找出來,就等於默認了造假等現象,而無法令其他企業吸取教訓,甚至會觸動更多的企業以造假方式獲得債券發行權。

所以,永煤控股的債券違約給相關機構帶來的影響,決不是永煤控股害了這些機構,也是這些機構害了永煤控股,讓永煤控股在不具備如此發債條件的情況下,發行了大量債券,並最終出現了嚴重違約現象。對永煤控股的問題,除河南能化之外,當地國資監管機構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承擔監管責任。特別是發債資金的使用,應當存在失控現象,沒有盡到有效的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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