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湖州有這麼一位大姐,這幾天,他偷走了商店的一雙鞋,回家一試,哎呀,好像碼不對呢,我最近胖了,明明是38呀,我怎麼穿着這麼不合適呢,我就是三八呀。


這位大姐覺得不行,想去換一雙,過了幾天 ?,這位大姐真的來到了店裏。啊喲,上次在你們店裏買的那個鞋呀,尺碼不對呀,我要換一雙,給我換鞋,顧客就是上帝快給你們的上帝換鞋。呵呵,好的。結果當場被抓。因爲店家有監控,丟鞋以後看了監控,對女子記憶猶新。


民警說,這名女子的已經在商店偷過兩次了,每隔兩三天就會去商場順手牽羊,順點兒東西,目前女子已經被刑拘。


現在當小偷呢,還傲嬌起來了呢,偷個鞋,不滿意還得去換。大姐,你這個錢包款式俺不喜歡,你去換一個俺再來偷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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