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不僅會造成傷亡,還會讓各國軍隊都出現大量戰俘,世界上能做到善待戰俘的國家根本就沒幾個,很多時候都是不虐待戰俘就算是善待了。因爲很多國家都會故意折磨自己抓到的俘虜,別國發現了以後就會用統一的方式對待這個國家的戰俘,最後形成惡性循環。仗打多了大家就發現,這麼虐待俘虜好像也不是個辦法,根本就是在互相傷害,於是幾個國家聯合起來簽署了《日內瓦條約》。該條約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護平民以及因爲戰爭而受苦受難的人,其中也就包括了戰俘,雖然實際效力沒那麼明顯,可好歹也是一個國際條約。

戰士們在被俘虜以後雖然日子也不好過,但戰俘死亡率也是有所下降,這其中也有《日內瓦公約》的部分作用。不過我今天要說的這個兵種是唯一不在日內瓦條約保護範圍內的兵種,這個兵種一旦被俘就會被槍決處死,中國俘虜了他們也不例外。

中國的原則一向就是善待俘虜,可能是二戰期間唯一一個把戰俘當人看的國家了,其他國家就算不虐待他們,戰俘也缺衣少食。但中國不一樣,中國還會給他們提供食物和水,所以到底是什麼樣的兵種,連我國也選擇了不放過呢?

這個兵種其實就是僱傭兵,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日內瓦公約》裏要保護的人都絕對不會包含僱傭兵,其他國家對這個兵種自然也沒什麼好感,他們被俘以後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

僱傭兵顧名思義就是被僱傭來參戰的一羣人,他們和軍人有着本質上的區別,軍人是爲了國家和領土而戰,目的都是爲祖國謀利益。但是僱傭兵不一樣,他們打仗的唯一目的就是錢,誰給的錢多他們就幫誰,他們眼裏沒有榮譽和責任,只有金錢報酬。

軍人一般都會遵守軍隊紀律和長官的命令,違反軍紀的話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但是軍隊卻沒法用同樣的規則去要求僱傭兵。很多時候僱傭兵在戰場上都是最可怕的一羣人,他們不會遵守規則,經常殘殺和虐殺無辜民衆。

有些國家的軍人隊伍裏其實也有很兇殘的人存在,他們也犯下了種種罪行,但是作爲軍人,這個羣體還是比較國民尊敬,也有不少人心懷良知。但是僱傭兵就不一樣了,他們沒有一個人會有憐憫他人的心思,所以《日內瓦公約》不會保護這些人。

其他國家在本國的兵力不足或者是在某些地方有特殊任務時,就會在當地聘用僱傭兵,不過他們也清楚這之間只有僱傭關係,這些人是不會效忠他們的,所以也會小心戒備。僱傭兵參戰就是爲了殺戮,所以在俘虜了他們以後,就連中國也不會手下留情。

僱傭兵這樣沾滿了罪惡的兵種之所以會存在,也是因爲戰火沒有真正從這片大地上消失,有戰爭,他們就有市場,想要僱傭兵不存在於世,徹底抹去戰爭纔是根本。但這件事想要完成卻很難,在未來有可能實現嗎?誰都不敢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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