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退休官員密集被查:退休18年落馬、退休15年投案、挖出75歲高齡貪官

過去退休往往就意味着“軟着陸”

現在不會因爲他們已經退休而網開一面

本刊記者/周羣峯

一天內,內蒙古通報兩名退休官員被查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1月16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連發4條通報,宣佈內蒙古交通廳廳長白智、原旅遊局巡視員李鶴、盟人大工委副主任邢文峯、煤田地質局原局長王振林被查。其中,李鶴於2014年12月退休,已退休6年有餘;王振林於2006年8月退休,已退休近14年半。

近年來,退休官員被查的案例屢見不鮮。《中國新聞週刊》梳理發現,這些被查辦者中幾乎包括了各級別官員。有的辦完退休手續的同年就被查,有的被查時已退休18年。其中,有的腐敗問題發生在退休前,有的腐敗問題延續到退休後,他們“退而不休”,繼續依靠“權力餘熱”進行腐敗。

受訪專家認爲,這類官員中,很多人原本就是“帶病退休”,在反腐過程中被查了出來。他們密集被查處,是消除腐敗存量的需要,也暴露出長期以來對退休官員的廉潔管理等方面偏弱。今後,還應進一步完善專門性法規制度,加大監管力度,阻斷官員退休後利用影響力牟利、干預說情的路徑。

被倒查風暴颳倒

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十八大後被查處的官員中,退休者比較鮮見;十九大後,這類退休官員呈增加趨勢。退休官員密集被查,一方面與持續高壓反腐的大環境有關,另一方面,又體現出區域性特徵。其中,提出“倒查20年涉煤腐敗”的內蒙古自治區最爲典型。

2020年2月28日,內蒙古召開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提出“倒查20年涉煤腐敗”,向社會徵集包括從2000年以來黨政機關人員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違規顯名或隱名投資入股煤礦,官商勾結、索賄行賄、爲不法礦主充當“護衛傘”等相關問題的線索。

據媒體梳理發現,截至同年12月4日,9個月時間,內蒙古已有41名廳官在這次“倒查20年”的風暴中落馬。公開資料顯示,被查的官員中多人已退休。

2020年4月29日,已退休近兩年的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原董事長楊永寬被查。通報稱,他在將國有探礦權出資入股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2021年1月16日,已退休近14年半的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王振林被查。資料顯示,王振林曾長期在煤炭領域任職。1972年6月至1992年9月,他在內蒙古煤田地質勘探公司工作(其中曾在內蒙古師範學院政教系學習兩年),先後任化驗室幹事、政治處工作人員、黨委副書記;1992年9月開始,先後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黨委書記兼局長;2006年8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王振林的下屬莫若平已於2020年4月18日被查。被查時,莫若平已退休大約兩年半。在王振林擔任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莫若平歷任該單位231隊總工程師、副隊長、隊長、副局長等職。2017年10月,莫若平退休。通報稱,莫若平未經評估出讓探礦權,未嚴格按合同約定主張權利及審覈相關費用,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等。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廳黨組書記、廳長白盾等涉煤領域官員也在退休後被查。2005年4月至2012年3月,白盾任內蒙古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2014年12月退休。2020年12月,已退休6年整的白盾被查。

湖南省廉政智庫首席專家王明高曾在湖南省委組織部任職約20年,參與過大量幹部選拔工作。他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表示,內蒙古是資源大省份,這是其多名退休官員被查的客觀原因。內蒙古在查處煤老闆的過程中,拔出蘿蔔帶出泥。

退休後收受財物是在任時2倍多

王明高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其他省份被查處的退休官員中,很多也是在查辦一些相關大案要案時被牽出。

2018年8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披露了廣東省中山市委原副祕書長鄧潔案的細節。據中山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鄧子中介紹,2017年下半年,在一起違規出讓土地中,鄧潔的丈夫、時任該市南區黨工委書記的梁志軍引起了市紀委的注意。正是在對梁志軍有關問題進行覈查期間,發現了鄧潔名下資產異常、資金交易異常等問題,市紀委監委進而對已提前退休的鄧潔進行審查調查。後查明鄧潔存在違法違紀問題,涉案財物價值逾2000萬元人民幣。2018年4月23日,梁志軍被查,3天后鄧潔被查。 

毛昭暉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有些官員爲了退休後繼續對單位形成控制力,保證“人走茶不涼”,發揮自己的“權力餘熱”,會安插一些親信到單位重要崗位。而這些親信被查後,會交代出這類退休官員的相應問題,導致他們被查。

多個案例顯示,有的退休官員利用“權力餘熱”,違規到一些企業中任職,通過自己的人脈爲企業非法商業活動疏通關係。

2018年7月27日,廣東省佛山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鬍後泉受賄案宣判,退休6年的他獲刑4年,並被處罰金25萬元。佛山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說:“胡後泉在退休後仍收受在職期間服務對象的錢物,是典型的‘退休前辦事、退休後收錢’,妄圖規避紀律和法律制裁。”

2015年4月7日,甘肅省白銀市政協原主席郭德清落馬時已退休7年。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郭德清退休後,進入當地一家名爲中科股份的公司擔任監事,他通過蘭州發改委、國土局的領導幹部,爲該公司協調商業項目有關手續,還爲其他商人說情打招呼,收受賄賂;不僅“喫項目”,郭德清還向白銀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白銀中院院長等打招呼,爲他人辦理取保候審。據統計,其退休期間收受的錢財是在任時2倍多,可謂變本加厲。

2014年10月,已經退休8年的江蘇省委原常委、原祕書長趙少麟被查。2017年5月,趙少麟被寧波中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一審判決書顯示:2007年至2014年,趙少麟在任其子趙晉實際控制的公司總顧問期間,夥同趙晉請託他人爲其公司非法經營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並行賄價值人民幣444.895萬元的財物;幫助趙晉採用僞造對外貿易合同、虛構向境外支付費用手段騙取有關機關審批文件用於騙購外匯並匯至境外,共計美元4170萬餘元。

2006年11月,趙少麟卸任江蘇省委常委、祕書長。這意味着,他退休大約半年後,就到趙晉公司任總顧問,在幫助趙晉經商的過程中,從幕後走向前臺。趙少麟是中央巡視組到江蘇開展巡視工作後首個被查的“老虎”,其子趙晉有“趙衙內”“最牛開發商”之稱,是《人民的名義》中趙瑞龍的原型。

《中國新聞週刊》曾報道,趙晉案因“一人牽連六虎”備受關注,包括其父趙少麟,國家行政學院原常務副院長何家成;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以及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上述六名省部級官員均已獲刑。但時至今日,趙晉案仍未見公開宣判。

被掃黑除惡、金融領域反腐等牽出

毛昭暉表示,在掃黑除惡、金融領域反腐等專項打擊活動的背後,一些多年前的腐敗問題也被發現,導致退休官員被查處。

據佛山市紀委、監察委員會官方網站“廉潔佛山網”消息,2020年11月23日佛山市三水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陸卓清被查。同年11月25日,三水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蔡汝文被查。同年11月27日,三水區原水利局局長何洲二被查。

資料顯示,陸卓清、蔡汝文、何洲二已分別於2012年1月、 2011年3月、 2014年7月退休。《中國新聞週刊》獲得的相關司法文書顯示,這3人被查,均與佛山林鏡泉案有關。他們的證言均顯示,曾接受過林鏡泉行賄。

2020年12月24日,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對林鏡泉等16人涉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林鏡泉有期徒刑24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被告林鏡泉等9人被判限期連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等各項費用共約29.6億元。

呼和浩特市政協原副主席白雲等退休後被查,也與掃黑除惡的背景有關。2020年4月29日,已退休近兩年的白雲被查。通報中稱,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近年來,多地對金融領域展開大整頓,多年前一些問題被查處,導致一些退休官員被查。比如,2020年6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被查。薛紀寧被查時65歲,已退休5年。

2020年6月18日,山西省委召開的金融改革工作會議強調,要把風險防控與金融反腐結合起來,嚴肅查處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堅決把金融領域的“蛀蟲”挖出來、清理出去。此後,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原副書記王再升等多名金融系統官員被查。2020年8月5日,王再升被查。此時,他已退休接近3年。

專家:對退休官員的監管仍不足

從這類官員的落馬時間看,退休時長有着較大的差異。2020年10月16日,海南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曹晶被查。曹晶於同年4月退休,這意味着其退休僅半年後就被查。2020年12月2日,原柳州地區經貿局副局長唐愛民被查。他於2002年4月退休,這意味着,唐愛民退休18年後才被查。

從被查時的年齡看,多人已年過七旬,成爲“高齡貪官”。如2019年1月16日,時年72歲的江蘇省常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顧黑郎被查;2020年4月29日,時年70歲的河北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張和被查;今年1月16日,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王振林被查時已經75歲。

還有官員退休後主動投案。2019年2月,浙江省紹興市政協原副主席陳建設主動投案。他在設懺悔書中說:“退休15年還來投案,這不僅是對我自己的交代,也希望給所有臨近退休的領導幹部敲響警鐘。”

2018年7月3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主動投案,他成爲《監察法》頒佈實施後首個主動投案的省部級幹部。此時,距離他退休大約僅半年時間。在反腐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中,他出鏡時說:“十九大之後,落馬的一個接一個,這也是一種震懾。當時就是喫不好、睡不好。我也把我自己的這些事兒捋了捋,我覺得跑不了,不能再有僥倖心理了。”

北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些官員中,很多人原本就是“帶病退休”,或者說其退休並非軟着陸,在反腐敗的推動過程中,他們被查了出來。

他認爲,大量退休官員被查處,也體現出執紀執法政策的改變。相對過去退休往往就意味着“軟着陸”的不成文慣例,現在不論是對在職官員還是退休官員,執法的標準和尺度都比較統一,不會因爲他們已經退休而網開一面,對退休官員的查處也是反腐敗工作的需要。現在,一方面要遏制腐敗增量,另一方面也要消除腐敗存量。這類退休官員屬於腐敗存量,只有收緊對他們的政策,才能起到消除腐敗存量的效果。

莊德水錶示,大量退休官員被查,也暴露出現在對退休官員的監管方面還存在不足。上世紀80年代,我國出臺過官員退休後不能經商辦企業的政策。之後還針對這類官員實行一定時間的脫密期和“冷凍期”等規定。但是,這些都僅屬於工作業務方面的規定,對廉潔方面的管理還是偏弱。今後,還應該進一步完善專門性的法規制度,加大對他們的監管力度,阻斷他們退休後利用影響力牟利、干預說情的路徑。

王明高也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現在的反腐敗工作還在路上,沒有取得根本性勝利,從大量案例看,現在連“不敢腐”的效果都還沒取得,另一方面,我國很多廉政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還不健全,要做到“不想腐”更是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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