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拖欠我的工程款,可以给我了吗?”承包的施工项目已完工一年多,已全部投入使用。可工程尾款却怎么也拿不到,林先生心急如焚。

林先生承包了山东聊城市少林武校二期项目的部分工程,2018年7月开始入场施工,负责五个住宿楼和一个风雨操场的建设,建筑面积约3万6千平方。

2019年11月,工程完工了。但让林先生苦恼的是,工程款却迟迟没有着落。

“根据合同约定,完工后需支付97%的工程款,总共约2160万,到现在还有约850万没结清,其中包括施工班组管理人员的60多万元工资。”

与林先生签订合同的是济宁天元建筑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承揽了少林武校的工程。施工期间,济宁天元与少林武校协商,在2019年5月退出了工程。

林先生获悉后,找到少林武校的校长,对方同意按原合同执行,要求林先生尽快完成施工,并承诺会按时支付工程款。

然而,让林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工程完工后,对方态度突然大转变。

“山东聊城市少林武校突然改口,不认可合同的内容。我们已按图纸要求完工,但武校不按合同内容执行,其中部分施工内容不给结算,最后连工人工资也不支付。”

双方争议部分

双方协商无果后,林先生多方奔走,在东昌府区清欠办的协调下,拿回了工人工资,但班组管理人员的工资,武校却不同意支付,也不与林先生结算工程款。

武校建设二期工程在有效合同框架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项目建筑呈现的是十分耀眼的景观,将成为武校传技、传道、传德的功能设施,建筑里充满了建设者的智慧,更容进了他们的汗水,然而建筑使用受益方聊城少林武校却置施工方的回报于不顾,拖欠林树柏先生的工程款850余万元拒不支付。

合同书它融入着法律的权威,是公平公正的载体。聊城少林武校,特别是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东昌府区政协委员的法人代表徐某忠不应该背弃合同条款,失信于人。我们呼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重视此事,督促聊城少林武校和法人代表徐某忠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绝不能让建设者的汗水变成泪水。此事件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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