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前女首富再遭危機:300億市值沒了 公司瀕臨退市!外甥挺身而出:我借錢也要保股價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進入2021年,曾經的浙江女首富、電視劇《雞毛飛上天》的創作原型周曉光面臨的危機愈發深重。

作爲周曉光核心資產的上市公司新光圓成,如今曾面臨一觸即發的退市危機。目前,其最新股價只有0.87元,且已經連續7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生死線”——根據交易規則,如果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票就會直接“面值退市”。

雖然周曉光、虞雲新夫婦仍然是新光圓成的實際控制人,但周曉光本人早已因違規擔保、信息披露不及時等問題而被禁止市場準入,明面上她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在如今這個緊要關口,周曉光的外甥站出來了,他宣佈:當股價低於1.08元時,擬在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1000萬股至2000萬股。

外甥救姨媽,能成功嗎?

股價已連續7個交易日低於1元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即*ST新光,於2016年4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是一家商業地產、旅遊地產開發和精密機械製造雙主業上市公司,由周曉光、虞雲新夫婦一手創辦。

據新光圓成官網消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虞江威並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爲周曉光和虞雲新,他們分別是虞江威的姨媽和伯父。

據啓信寶,新光圓成的第一大股東爲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而周曉光和虞雲新分別持有新光控股51%和49%的股份。

令人意外的是,1月17日,之前未持一股的董事長虞江威突然宣佈要增持公司股份。

1月17日晚間,*ST新光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虞江威擬增持公司股份,當公司股價低於1.08元時,擬自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1000萬股至2000萬股。增持資金來源爲自有資金900萬元,擬向親戚朋友或金融機構借款1100萬元,融資情況存在不確定性。

截至2021年1月15日,*ST新光股價已連續7個交易日低於1元,最新股價爲0.87元,存在因股票交易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作爲曾經市值300億元的上市公司,如今*ST新光市值僅有15.9億元,市值縮水達95%

在虞江威擬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之後不久,深交所向*ST新光下發關注函,要求*ST新光說明董事長虞江威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拉抬股價以規避退市的主觀動機;補充披露增持資金的具體來源、利息、後續的償還安排。

此前已被十年禁入證券市場

1月17日晚間,*ST新光還披露了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賣撤回的公告。

*ST新光曾在1月9日披露稱,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淘寶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拍賣公司實際控制人虞雲新所持有的1.12億股公司股票。但1月17日晚間,*ST新光表示,公司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查詢獲悉,因申請執行人提出撤回執行申請,上述司法拍賣已撤回。

對此,深交所在上述關注函中要求*ST新光覈實申請執行人撤回申請拍賣虞雲新股份的詳細原因及後續的處置安排,並補充說明實際控制人虞雲新、周曉光所持股份權利受限的具體情況,質押/凍結股份是否存在司法處置風險。

同日晚間,*ST新光也披露稱,公司收到上海寶鎂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寶鎂”)發來的債務豁免函。深交所也對此進行了追問,要求*ST新光覈實上海寶鎂豁免公司債務的具體原因,並詳細說明公司目前的債務情況。

根據深交所的關注函,截至目前,*ST新光控股股東新光集團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合計14.54億元、違規擔保餘額合計27.03億元

去年1月7日,新光圓成曾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新光集團及相關人員收到安徽證監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上市公司假借支付第三方股權收購款名義,向控股股東提供資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未經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假借債務轉移的方式向控股股東提供資金,同時還有違規對外擔保情況,共同借款等違規行爲。

安徽證監局責令新光集團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周曉光、虞雲新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胡華龍、張雲先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此外,當事人周曉光、虞雲新作爲新光圓成董事、實際控制人,其指使、安排新光集團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關聯交易事項、上市公司違規擔保事項、共同借款事項,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情節嚴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虞雲新、周曉光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公告,2020年1月7日,公司董事長周曉光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虞雲新遞交書面辭職報告。

也難怪在公司退市當口,實控人虞運新和周曉光被市場禁入的情況下,董事長虞江威突然宣佈即使借錢也要增持公司股份,試圖挽狂瀾於既倒。

昔日浙江女首富今被取保候審

辭職之後,周曉光和虞雲新的風波並未因此得以平息。

2020年12月31日,*ST新光發佈關於實際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稱,新光圓成於2019年3月30 日披露了《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2),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及大股東佔用資金等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公司於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周曉光及虞雲新提供的馬鞍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公(經)取保字(2020)59、60 號】,現公告如下:

“我局正在偵查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周曉光、虞雲新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2020年12月21日起算。”

5天之後,*ST新光又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新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周曉光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

公告稱,因新光集團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與*ST新光其他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周曉光作爲新光集團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新光集團立案調查,並向周曉光了解有關情況。

據媒體此前報道,1962年出生於浙江諸暨的周曉光曾經被稱爲“浙江女首富”“最勵志的女企業家”。2017年,在胡潤富豪榜上,周曉光、虞雲新夫婦以330億的身家,排在第65位。

從昔日的“浙江女首富”到如今連遭調查,甚至有可能成爲階下囚,周曉光的命運不免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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