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市紫雲縣15歲少女小蘭(化名)早年遭人姦殺,案件雖告破,兇手一審被判死緩,家屬難以接受,向檢察院抗訴遭駁回。家屬週一(11日)向其他媒體披露案件,適逢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日前強調要“毫不手軟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令事件引起輿論熱議。

案發於2003年12月,小蘭遭數名男子拐走後失蹤,江西上饒廣豐縣警方翌年3月26日在豐溪河中,發現其遺體。經鑑定,小蘭的死因爲窒息死亡,且曾與他人發生過性行爲。同月30日,廣豐警方以強姦殺人嫌疑立案調查,案件一直至去年3月纔有突破,警方憑DNA技術鎖定疑犯爲一名曾姓男子,並於6月9日將其拘捕。經審訊,曾某承認強姦小蘭,遭激烈反抗,於是捂死對方,姦屍後再棄屍。

案件去年12月31日在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曾某的行爲構成強姦罪,雖情節惡劣,但因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故予以從輕處罰,判處死刑但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小蘭的家人3.8萬元人民幣。

小蘭的姐姐雷女士批評,曾某逍遙法外15年,最終通過DNA對比後被抓到,並非自首,且從歸案到庭審,曾及其家屬從未向雷女士一家道歉。雷女士上週三(6日)向上饒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書,即日遭檢察院駁回。雷女士稱,父母多年來對案件念念不忘,甚至帶着遺憾離世,妹妹的遺體亦不知被轉送至何處,坦言“希望嚴懲兇手,我們也會繼續找(小蘭遺體),讓她入土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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