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便代表着夫妻關係的終結,“我們”再次變成我和你。跟着夫妻感情的消失,改變的還有兩個人的生活。

又要開始習慣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喫飯,一個人睡覺,一個人面對漫長且烏黑的夜晚。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離婚的人恢復獨身後,就似乎心如止水,沒再找過另一半,很多人不禁會好奇,他們是如何解決個人的需要,渡過那無數孤傲的夜晚的。

莫非他們真的是不需要嗎?當然不是的。

不管是男人仍是女人,只要是正常的青年男女都會有需要,會渴想來自異性的親密。

只是,他們會以更加隱蔽的方式去解決,尤其是女人,礙於羞恥感會將個人的需要隱藏得更深,生怕別人覺得自己是一個“不正經”的女人。

那麼,離婚的女人,想過夫妻生活的時候會如何解決呢?我們來聽聽下面三個女人的心聲。


陳女士:找個男朋友

我今年35歲,離婚三年了,帶着一個8歲的孩子。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離婚之後這輩子就一個人過了,固然我的前夫傷我傷得很深,但是我仍是特別渴想再次碰到一個好男人,可以接受我和孩子。

這三年來,親戚朋友也先容了不少,可是那些男人一看到我帶着個兒子就沒下文了,我知道他們都不想當便宜爸爸,但是我不能爲了自己有個歸屬就丟下自己的兒子。

所以,我現在對婚姻也不抱幻想了,隨緣吧。

有時候覺得男人挺現實的,跟他說要結婚就消失了,但是隻要女人不要求婚姻,男人仍是願意和你交往的。

就像我現在的男朋友,他也離過婚,沒有孩子,家裏前提還可以。他一直說他會娶我的,但是我知道我們只是暫時地互相取暖,各取所需。

由於這段戀情感覺不會有未來,所以我們的交往都是暗裏進行的,身邊的親人朋友都不知道。我怕我爸媽失望,究竟誰也不知道這段感情能夠維繫多久。


張女士:找前夫

我和前夫實在之前感情挺好的,但是他好賭,把家裏所有的積蓄都賭光了,還去我外家逼我爸拿錢出來給他去博。

爲了躲他,我爸媽搬回老家去生活了,而我也和他離了婚。

離婚後,我們並沒有分家,由於我們現在的屋子是最後的財產了,我不能讓我的孩子居無定所。

實在我們離婚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沒離婚之前,他在外面欠了很多債,債主常常上門堵我們。離婚之後,他出去外埠打工了,我把離婚證給那些催債的人,見要不到錢,慢慢地也就消停了。

過了一年多,前夫回來了,像換了一個人。之前打工的錢還了一部分債,剩下的都給我和孩子。

他一直想和我復婚,我其實是怕了,所以一直沒有允許他。

我們仍是有感情基礎的,假如不是由於他將家裏的錢拿去賭了,我們一家人會很幸福。看到了他的變化,我的立場也沒有以前強硬了,固然我們現在仍是一人一間房,但是有需要的時候也會在一起。

我想,只要他真的變好了,爲了孩子我也仍是會和他復婚的吧,以後的事情誰知道呢,先這樣過着吧。


李女士:轉移注意力

說不會想是假的,但是我接受不了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

離婚5年了,我一直一個人。實在也還好,我工作平時也挺忙的,忙着忙着就沒有心思惟這些了。週末的時候,白天朋友有空的話大家會約一起出去逛街、喫飯、看片子。晚上回到家也就累了。

固然,身邊的朋友不少,但是基本都有了家庭,能夠留給我的時間天然也不多。所以,我給自己報了幾個興趣班,把週末安排得滿滿的。

日子充實起來,精神累了,天然就沒有精力胡思亂想了。

固然我離過婚,我也早已經不是不知世事的小姑娘,但是我依然渴想那種一生一世的愛情。


離婚的女人也是女人,會有情感需要,也會有原始的需要。只是,我們的文化告訴女人“你要壓抑自己的需要”。於是我們身邊大多數女人都會和李女士一樣,在再次碰到彼此合適的人之前,會刻意忽略自己的需要,用忙碌來麻木自己的思維和身體。

沒有多少人可以真的一個人一輩子,一次婚姻的失敗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不應該抗拒婚姻,更不能害怕異性的親近。假如一段關係能夠讓彼此感到踏實和快樂,勇敢嘗試一次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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