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爲不瞭解走在一起,因爲了解而分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1年上海“兩會”召開在即,1月14日,“2021年上海律師參政議政新聞發佈會”上徐珊珊委員建議,大力倡導婚前醫學檢查,探索是否可能設置結婚冷靜期限,保障雙方的知情權。

相關話題也一度衝上微博熱搜。

1月15日,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徐珊珊進一步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婚前冷靜期應是婚前知情調查的一個“副產品”,婚姻雙方信息對稱、信息透明地結婚,是可能降低離婚率的一種方式。

保障雙方的知情權

結婚前,需要了解對方嗎?

徐珊珊提及了婚前一方隱瞞艾滋病史,導致婚姻無效的案例,這與婚前缺乏足夠信息有關。

她建議,可在登記結婚與登記生效中間設立一個調查期限,即“冷靜期”,要求對方公開自己的個人信息,給到雙方調查信息、充分了解對方的權利。如雙方在“冷靜期”未查出特別情況,登記自動生效。

她認爲,應有調查權與知情權的項目包括對方的婚史、病史、債務情況、家庭情況等。若不能調查的部分,也需要對方做出承諾,這對於日後主張自己權利或做出判斷,都是必要的一步。

但徐珊珊也提出,這些調查與知情並非法定強制,完全取決於男女雙方的意願,哪些可列爲可調查項目,雙方可在登記結婚後、生效前,一起探討達成共識。

婚前的體檢與調查,會否觸碰個人隱私的邊界?徐珊珊認爲,與結婚非常相關的重要判斷信息,不披露並不合適,這對對方一生也有影響,如果再說是個人隱私,就會有點不公平。

婚前冷靜期是一個“副產品”

對於“婚前冷靜期”被熱議,徐珊珊也感意外。

“我還是希望大家不要是因爲不瞭解走在一起,因爲了解而分開,”她說,提議的初衷是希望婚前信息對稱,讓大家明明白白地去結婚。她認爲,婚前冷靜期是知情調查的“副產品”,在這樣一個婚前期限內,雙方相互調查知情,然後思考是否要步入婚姻。冷靜期可能需要至少兩週時間,才能完成知情調查項目,這段時間也需要其他各部門的配合。

不過,設立這段時間會否讓感情“變味”?

徐珊珊說,這些想法之所以產生,可能是部分人想在婚前徹底瞭解對方財產情況。但她認爲,不應該把財產情況列入知情調查中,一方面考慮到其中一方被人利用,另一方面考慮到對方惡意調查財產狀況。因此她提議公開債務情況,而並未把財產狀況列爲可單方去查的項目。

冷靜期會否降低人們結婚的意願?

徐珊珊覺得,設立冷靜期,是爲了讓大家互相瞭解,在信息清楚的情況下做選擇會更好,對婚姻也更慎重,反而能夠降低離婚率。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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