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星掌門人獲刑2年半 韓媒:他上訴也很難翻盤

海外網1月18日電 1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鎔“親信干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李在鎔當庭被捕。韓聯社稱,2年半的刑期基本成定局,即便上訴,翻盤的可能性也不大。除“親信干政”案外,李在鎔還因涉嫌非法繼承經營權,遭到起訴。

李在鎔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2016年11月,他捲入“親信干政”案,並遭到檢方調查,距今已有4年時間。

韓聯社稱,如果不滿意獲刑2年半的判決結果,檢方和李在鎔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上訴,但最高法院很可能維持原判。此前,2019年8月29日,最高法院全體法官出庭,就李在鎔“親信干政”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案件發回重審。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2月,李在鎔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和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行賄金額高達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

一審法院認定李在鎔的部分行賄罪成立,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院則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的判決。李在鎔當庭獲釋。2019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鎔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海外網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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