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旨在保障農村土地資源、保護農村居民土地權益,從而穩定國家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隨着近些年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農村居民的土地權益都已經得到相應的保障,同時國家也在加大對農村土地進行整治整合,從而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提高農村土地價值。但是在當前農村土地使用過程中,卻存在着諸多的問題,尤其是濫用、亂土地等問題非常嚴重,對此國家就明確提出要加大力度推動農村保護工作的開展,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進行專項整治,從而保護農村耕地資源!

進入到2021年後,各地農村都紛紛出臺多項措施來推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整治,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並及時建立臺賬,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增量問題,對違法佔用的土地資源進行修整治,從而保障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推動農村農業逐步穩定發展。而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過程中,農村居民需要注意以下三大問題!

國家對於佔用耕地建房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也在推動土地調查工作的開展,但是在土地調查過程中,卻發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日益突出,所以在2018年就出臺了《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其中就明確提出要強化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控,嚴格管控農村土地用途,從嚴控制建設佔用耕地。同時在2020年隨着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出臺,在第三十七條中也明確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哪些情況屬於亂佔耕地建房?

在2020年國家就出臺了《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對農村佔用耕地建房行爲進行規定,其中就明確提出: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而上述的八類行爲都是屬於亂佔耕地建房行爲,除此之外農村居民想要佔用耕地建房,必須要先獲得了農業用地轉非農業用地審批手續,並獲得房屋建設許可手續之後才能夠在耕地建房,如果農村居民未獲得審批或者未按照審批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都是屬於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對此國家也明確提出對於“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佔耕地行爲,也將會依法嚴厲打擊!

亂佔耕地建房將如何處理?

亂佔耕地建房已經成爲國家重點整治問題,目前各地農村都相繼在加大力度推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清理整治,而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農村村民非法佔地建住宅的,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其他情形的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處罰。所以目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爲大致有三類處理方式:

1、拆除違規違建房屋:此類處理方式主要是涉及到《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中所規定的亂佔耕地修建的房屋,由於其不滿足農村建房條件或者未按照審批要求進行修建房屋,根據《土地管理法》等規定,將會拆除其修建房屋的房屋!

2、對建房行爲予以處罰,但保留農村居民修建的房屋:目前還有許多農村滿足農村建房條件,但是在建房過程中,由於不滿足土地使用規劃等佔用了耕地資源,對於這一類情況國家也將會保障農村居民的住房權益,對其建房將會予以處罰,不過會保留其新建的住房!

3、拆除違建房屋並處以罰款:現階段國家正在大力加大對土地資源的保護,而農村居民亂佔耕地建房不僅濫用了土地資源,同時還導致耕地資源遭到了破壞,所以對於這一類羣體不僅會拆除違建房屋,同時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還將會對其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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