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下的啤酒瓶差点砸中路人

“啪”的一声脆响,一个空啤酒瓶从天而降,在路旁人行道上摔得粉碎。

1月13日晚8点左右,贵阳市云岩区万科城E区3栋楼前,正在路旁人行道旁吃烧烤的几名男子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啤酒瓶要是砸在了自己头上,准出人命不可。

是谁那么缺德,从高楼上往下丢啤酒瓶?楼下商铺的老板抬头四处张望,可上方的居民楼高近百米,看不出任何异常。

如果是花盆或者衣服等,还有可能被风吹落的;可掉下来的是啤酒瓶,多半是有人故意扔下的。觉得蹊跷后,楼下一商铺的老板决定上楼去查看。

嫌疑人(左一)指认现场

大约20分钟后,当商铺老板搜索到8楼附近时,突然听到“啪”的一声,又一个啤酒瓶被人扔了下来,摔得粉碎,引来下方行人一阵惊呼。

听到9楼楼梯拐角处有人走动的脚步声后,商铺的老板迅速冲上9楼,将一名形迹可疑的中年男子截获。面对质询,男子神色慌张,却矢口否认自己高空抛物。争执不下后,有人拨打了110.

几分钟后,云岩公安分局金惠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中年男子承认,自己只往下丢过一个啤酒瓶。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嫌疑人指认9楼抛物点

后经询问得知,男子名叫杜某某,毕节赫章人,40岁。目前所住的9楼这套住房是其哥哥的。因为儿子在贵阳上初中,每个周五,他都会从赫章赶来贵阳陪儿子,周日再返回去。

难道是酒后失控,才往楼下扔的啤酒瓶?民警发现,杜某某当天并未喝酒,神志也无任何异常。

作出如此危险举动,到底是何动机?杜某某表示,大约2个月前,他在楼下路旁的某烧烤店吃宵夜,菜肴中吃到了蟑螂。当时找老板理论,老板既不免单也不打折,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心怀不满后,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来出口气。

半个月前的一个周末,他出门扔垃圾,从窗户口看到楼下的烧烤店生意还不错。一时兴起,便将手中的一个洗衣液塑料桶扔到了楼下。见没人上来找自己的麻烦,他便开始有恃无恐。

近期,因为儿子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杜某便来贵阳陪儿子。1月12日晚,看到路边的烧烤摊又在营业后,之前的种种不满突然涌上心头,于是,每隔20分钟,他便朝楼下扔出一个空啤酒瓶,一连扔了三个。13日晚,他又故伎重演,结果被人逮了现行。

杜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警方随后依法对其处以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贵阳市第一例因为高空抛物导致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延伸: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贵阳10岁男孩高空抛物砸死邻居

2019年7月2日下午,被告王某某(2009年8月7日出生,父母协议离婚,约定王某某跟随其母亲方某生活)放学后欲回到贵阳市南明区某小区位于8楼的舅舅家中,因家中无人进门未果。

王某某步行至7楼,从楼道墙上消防柜中取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开七楼步梯间防火门,将灭火器竖立放在楼道打开的窗台靠外面,先后两次从窗台处推落两个灭火器下楼。

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该栋1单元侧门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该栋1楼住户兼经营便利店)晾晒的洋芋片后即弹进附近草丛中,第二次灭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晒洋芋片的袁某某头部,受害人当场倒地晕迷,头部出血,附近玩耍的两孩童亦受到惊吓。后受害人被物业人员发现并送医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受害人袁某某的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的父亲王某、母亲方某赔偿80余万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25万元),该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4520.5元;二、被告某物业分公司在49226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物业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部分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任勇

编辑 王浩

编审 李中迪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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