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繼漢

圖 | 劉繼漢提供

馬丁.路德金說過一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夠使你倒下,如果你自己的信念還站立的話。

我知道我的信念從來沒有倒下,即便我收到海淀法院對我期權維權的一審判決的時候,我都非常心平氣和。

我知道美團的“嘴臉”,以及法官在多次開庭中的“顧左右而言他”,所以海淀法院給我判決是“因爲違反競業協議而失去行權權力”的時候,我一點也不憤怒。

因爲我知道在資本,或潛規則之下,一個沒有獲得離職競業補償一分錢的人員,且在未經仲裁前置的情況下,也都能被法院認定存在違反競業。

是的,我和包老師一起進行期權維權8個年頭,這份堅持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知道其中滋味。

圖片來源:劉繼漢提供

我的腦海中劃過無數個在美團奮鬥和掙扎的場景,在過去的8年維權裏我們見識了美團大資本的萬能。

美團先是說:中國法律管不了它,管轄地在境外。於是我們花了5年4個月證明了它在中國、在北京海淀法院,中國法律能管到它;

美團又說,我們(包亞婷和我)只是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美團的公司主體)的員工,而不是美團公司的員工,存在訴訟主體錯誤。於是我們又用2年的時間證明了我們曾經真的是美團的員工;

美團後來又說,我到了百度上班,違反競業協議,失去行權權利。並且可笑的是,這個“競業協議”居然成了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中的唯一“救命稻草”。他們竟然可以在不經仲裁前置,或先行申請仲裁確認我存在違反競業禁止的情況下,就直接“越級”判令我違反競業。

衆所周知,競業禁止屬勞動爭議,勞動爭議必須依法仲裁前置,否則法院不得直接處理和受理。我沒想到法院可以堂而皇之違反程序來做這一項判決。

再者,天下打工人都應該知道競業協議的生效是需要公司僱主與員工啓動競業協議且支付對應的競業補償金才能生效的。

但事實上,從我2011年8月1日入職美團工作以來,美團從未向我支付過一分競業補償金。

而且在7年前,我入職到百度公司,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和美團團購業務沒有任何關係(那時候的美團只是一家團購公司)。

法院竟然以美團在上市拓展的業務版塊去評估我當時在百度的工作內容,更奇葩的是美團事後證明百度和美團是競業關係的證據竟然被海淀法院所採納。

試問,以現在美團的業務版塊來說,它和哪個互聯網公司不是競業關係?是阿里?是百度?還是滴滴、拼多多和餓了麼?

我是互聯網從業者,根據我的工作經歷和實操經驗,我想繼續打工,就只能去互聯網公司,這是打工最好的路徑也是最明智的選擇。

那如果按照美團的說法,那我別想在互聯網公司混了,我活該失業、活該被互聯網行業所拋棄,成爲“史上最苦BI打工者”纔是符合美團和法院的邏輯人設。

試問這有天理嗎?

退一萬步說,美團現在是一家巨無霸公司,在它的擴張版圖裏,除卻互聯網公司,它和實體也是競業關係,那些開藥店的、開商超的、賣白菜的小商小販都是。

那我無論去哪裏,美團都可以定性爲是競業關係,那我是不是也要和包老師一樣,只能通過創業才能殺出一條血路?

看看這8年,我們把美團發出來的原本就不應該有的刁難都一一證明,把所有該走的流程都走完了,最後又卡在法院的判決上了,我不知道海淀法院是否存在司法暗箱操作,但是我知道美團已經到了沒有底線的地步了。

遙想2013年8月份我離開美團,離職後就開始了和美團的期權行權交涉,那時候,我也不知道美團以後能否上市,更不知道今天的超萬億市值,只是想着要個結果,要個公平的對待,爲自己在美團創業早期浴血奮戰的歲月打上一個完整的句號。

但多次溝通的結果就是美團以我的期權屬於崗位期權,而崗位期權會因崗位調整而作廢的說辭不給我行權。

爲此,我專門找了翻譯公司就我的期權協議進行公證翻譯才得知我簽署的是僱員期權,經過多次的交涉和據理力爭,美團在2013年9月份通知我行權,但行權股數竟被折戟了一大半。

面對這樣的忽悠和欺騙我決定離職,以非員工身份發起了對美團的訴訟。

8年維權啊,人生除卻未成年和老年兩個時間段,又有多少個8年可以堅持?

想起當年王興反覆講的“契約精神”和“消費者第一、商戶第二、員工第三、股東第四、王興第五”的企業價值觀,和如今美團的真實行爲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和巨大的諷刺。

王興——作爲曾經是我偶像的帶頭大哥,你可曾還記得,兄弟們爲了公司使命,不惜冒着生命危險在市場上和競爭對手刀槍相見;兄弟們爲了節約公司成本,在沒有五險一金的情況下繼續縱情向前;兄弟們爲了公司發展,對公司無數次的變化始終擁抱並驅動且不惜拋家舍妻全國奔走。

而你居然先是欺騙說我的期權是崗位期權,不得已我選擇了離職;如今你又無理地宣佈我違背了競業協議。

圖片來源:劉繼漢提供

當年我最尊重的興哥,你還有沒有一點點道義?一點點良知?!

8年訴訟,我們要的是一個說法,一個公平的說法。

如果說美團從競爭對手或者同行那裏挖人過去做高管,情有可原。

但他們從法院挖人去他的公司做法務,他們從媒體行業挖記者做他們的品牌經理,負責危機公關;他們還從其他行業挖人去給自己做各種風險規避,他們布了這麼一張強大的網,而這張網專門用來對付個體或者弱勢羣體,我只能“呵呵”了。

在美團200多人的法務團隊面前,我們非常非常難;在美團超萬億市值面前,我們非常非常難;但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會堅持到底。

爲自己,也爲所有的互聯網打工人找回本該屬於自己的公平和尊嚴。

最後,我在此表態,如果美團期權官司取得合理合法的結果,我和包老師願意拿出相應的期權現金,作爲中國互聯網公司的員工期權維權專項費用,維護弱勢打工人的權利。

當然也可以是美團和創始人王興在媒體和我們面前公開道歉,在曾經的兄弟面前承認錯誤,我所有的期權都可以送給王興——這位曾經和我們說“出來混,講義氣,兄弟多”的帶頭大哥。

當然如果王興想做“水滸傳”裏的宋江,也無可厚非。

我不信所有的法院都會被你們收買,我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判決,我堅持人性是善良、正義的。無論是中院還是高院,我們一定會堅持死磕到底。

包老師說得對:在人類所有的情感中,勇敢是最稀缺的。從此以後,我要成爲一名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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