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澳大利亞立法強迫谷歌爲新聞付費:全球首例】

澳大利亞上月正準備立法,強迫Facebook、谷歌爲新聞內容向本地媒體機構支付費用,在此之前全球還沒有這樣的法律。美國政府對此很不滿意,要求澳大利亞廢除法律。

美國提議澳大利亞政府暫時停止制定法律的計劃,美國貿易代表丹尼爾·巴哈爾(Daniel Bahar)、卡爾·埃勒斯(Karl Ehlers)還希望澳大利亞深入研究市場,如果合適的話,可以制定一套自願性規範。

澳大利亞的法律已得到政界廣泛支持,目前已經送呈參議院委員會。根據新法,針對向澳大利亞媒體支付費用的問題,如果谷歌、Facebook無法達成商務性協議,公司將會被迫接受強制性仲裁價格。

美國政府擔心通過立法調控特殊參與者的競爭地位會給兩家美國公司造成明顯傷害,此舉還將引起與澳大利亞國際貿易義務相關的擔憂。

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回應稱,政府會繼續推進強制性規範,它能解決數字平臺和媒體公司之間存在的議價能力不平等問題。

ACCC的調查發現,在線廣告每支出100澳元,其中53澳元進入谷歌腰包,28澳元歸Facebook所有,剩餘19澳元才屬於其他媒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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