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 第3期

2021年 第12期

(总 422期)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从2021年1月11日起,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精选与大家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推送,每周一至周六每天1问1答1条文。2021年1月12日,“民法典100问100答”开始推送第2问。今天是周二,为大家推送的是婚姻家庭那些事(一)。

【婚姻家庭编】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所简介

贵州朗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坚持政治、业务、质量、社会责任担当引领,走团队化、规模化道路,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促党建,律师事务所各项建设取得较大成就,成为安顺市颇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业务领域由传统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拓展到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程建设、债权重组、公司企业债券、破产及投融资等非诉讼领域,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安顺市司法局授予“金牌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我所多名律师多次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贵州省优秀律师”、“金牌律师”、“安顺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党员律师”等光荣称号。

我们将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践行“两忠于、两拥护、守底线”,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以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以博学的法律专业知识,以精湛的律师专业技能,致力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致力于促进法律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投身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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