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候,教育部制定頒佈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

當時就有不少家長擔心,這會不會讓老師變相體罰學生。

這種擔心不無道理,這不,就在前幾天,一個小學一年級的女孩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毆打住院。

1月7日,網友李女士在重慶網絡問政平臺上反映,自己上一年級的女兒琪琪因午休作業未完成,被班主任廖某用帶有齒釘的板子進行毆打,導致雙側臀部大面積淤青,至今住院治療7天。

2020年12月31日晚,到了洗漱的時間,李女士卻發現女兒琪琪怎麼都不願意脫下褲子。

一再追問下,琪琪才說,因爲沒完成作業,被班主任廖某用帶有齒釘的板子打了屁股。

脫下琪琪的褲子後李女士發現,女兒的雙側臀部已經紅腫不堪,呈現大面積淤青狀態,於是送醫。

從2021年1月1日被收治入院後,琪琪一直高燒不退接近41℃,直到1月4日病情纔出現好轉。

從醫院診斷書上看到,琪琪爲雙側臀部戳傷、上呼吸道感染。

對此,李女士解釋:“醫生說孩子被打後,傷患部發炎導致高燒,纔會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症狀。”

對於此事,班主任廖某表示,琪琪被打是由於未在中午時段按時完成作業,而且孩子不使勁哭,又不躲,導致她認爲板子打不痛。

李女士及家人對非常氣憤:“我孩子現在一提到學校就哭,以後我們還不知道要怎麼對她進行心理疏導。”

俗話說,嚴師出高徒。

其實很多家長也持有老師就該嚴厲管教學生,該打就得打的觀點,而且不少學生確實需要一些來自老師的懲戒。

但懲戒不是毆打,不是傷害學生的身體健康,不是把學生打進醫院。

這不是在教育孩子,這是在發泄情緒地暴力孩子!

真正老師打學生的原因可能是什麼呢?

因爲失望而導致的憤怒。

每一個老師內心的需求是得到學生的尊重,以及在工作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在教學工作中,有些孩子因爲自身條件,家庭教養及其他各種原因,在學習成績及品行上達不到老師的期待。

老師在面臨績效帶來巨大精神壓力的同時,必然會收穫強烈的失落感。

不是所有的老師在這個層面的感受能呆太久,他們不能允許和接受自己傷心和脆弱,就像一樣,我們誰都不能輕易地接受自己不行,很快情緒就會轉化爲憤怒。

那樣以打學生爲教育手段的老師,善於將自己的傷心和失望轉換爲對學生的憤怒情緒,並付諸行動,過後將自己的暴力行爲合理化。

他的認知裏沒有: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學生不夠優秀,這不等同於我不夠努力;我可以接受我的學生不夠尊重我,這不等同於我不值得尊重。

這樣的老師也成長於棍棒教育下,本身沒有擺脫暴力創傷給自己造成的心理陰影,不自覺中將這種陰影又帶給了自己的學生。

不打學生就不會教育學生的老師,和不打兒女就不會教育兒女的父母一樣,本身是能力不足的表現。

老師應該有更多的方式和方法,而不是單一地採取打罵的形式。

從2021年3月1日起,也就是寒假過後的這個學期,教育部制定頒佈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就要正式實施了。

朋友圈一位媽媽義憤填膺地說:本來看到那些老師虐待孩子的新聞,我們做家長的就夠揪心的了,現在可好了,竟然還專門出政策讓學校搞什麼“教育懲戒”,這不就是明着鼓勵老師體罰孩子嗎?!

很多家長即使理性上知道老師擁有懲戒權的必要性,但感性上還是有一些擔憂,所以希望能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再去談懲戒。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對“教育懲戒”的定義: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爲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爲”。

《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教育部頒佈這個《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絕不是鼓勵老師以暴力和不理性的方式懲教學生。

我覺得,爲教育懲戒立規的意義,並不是默許老師可以“爲所欲爲”,而是明確告訴學生和家長,在學生確實有違規行爲時,老師有實施懲戒的權利,是在學校和老師、學生和家長之間,建立一種通用的法則。

說到底,那種虐待孩子、敗壞師德的教師是個別存在的,絕大部分老師跟家庭的願望都是一樣,希望培養出一個健康、樂觀的孩子。

教育本來就不應該只是寵和哄的溫柔抱抱,而是有一點清冽,卻能讓人清醒的山谷之風吧。

本期編輯:楊子葉

來源:人民日報等

《安徽啓蒙狗》法律顧問:何振國(安徽九華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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