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年下半年,解放战争接近尾声,但国军残部中仍有中央军胡宗南集团、宋希濂集团,及桂系白崇禧、西北二马等较强的军事力量,马虎不得。一众残敌里面,西北的青海及宁夏马家军情况相对特殊,与我军历史渊源较深,以抗战前残忍屠杀红军西路军为典型。

我军与马家军确有血仇,西路军2万余人,仅400多到达新疆,作战过程中损失七千余人。关键是在被俘的一万余人中,仅四千多官兵经过反复斡旋营救成功,而成为战俘后遭敌人杀戮和侮辱(女兵)者超过六千人。就残忍和野蛮程度而言,当时中国没有任何一家地方军阀能与马回军相比。

由此流传着一种关于马家军的说法,尤其近期的网络上频频出现:49年国内战场攻守形势完全逆转,我军兵强马壮,挥师30万解放西北五省时,军委明确要求第一野战军严惩马家军,不得接受对方起义。这样的说法类似于“血债血偿”,听起来似乎有一定根据,但从历史常识来看,“不让起义”明显与我军的解放战争政策相悖,究竟属实吗?

经过多方查阅资料,以上说法基本上是一种人云亦云的情绪渲染,已经走了样,并无扎实的历史根据。马家军,尤其青海马步芳一支确实与我军存在重大矛盾,尤其是马军方面,其原始的军队特性加上怕我军复仇的心理,使得49年兰州战役前的敌对情绪越发浓重,马步芳父子集结近10万重兵(含2万精锐骑兵),妄图借助兰州城防及黄河天险与我军决一死战。

然而马军选择决战,并非一野不允许他们起义,而是马步芳、马继援等人对战局的错误判断使然,更重要的是西北军阀长期的游牧和家族地盘观念,死人可以但不能丢地,马家军很难主动起义缴枪。军委从来没有向西北前线的第一野战军发布过“全歼马家军,不得接受起义”的命令。事实上,军委结合西北地区中央军胡宗南部及回军二马盘踞的特点,提出的战略思想是“优先歼灭马回军”,但这只是作战优先级的问题,从来没有一份正式文件或者电报要求一野不让马家军起义或者投降。

一野解放兰州后,命令保护好少数民族建筑、寺庙,优待马家军俘虏如东北、华东战场一样;更重要的一点,青宁二马的官兵以少数民族为主,西北地区民族构成也远比中原地区复杂,事关社会稳定,我军对于这一地区采取的是最宽容的政策,起义官兵都能给予相应保障,根本就不存在“拒绝马军起义”的情况。

事实上,宁夏马家军中的马鸿宾一支,就是经过与我方多次接触后,积极响应起义的,马鸿宾本人在建国后还成为甘肃副省长。宁马最后起义人员多达上万人(国军第81军),所谓禁止马军起义的谣言,直接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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