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大地 (公众号:海哥商业观察 ID:hgsygc)

“我为多多守边疆。”

这句话是真心话,还是写给领导看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写下这句话的拼多多员工,一位22岁花季少女,已猝死在了加班回家的路上。那一天,她加班到凌晨一点。

由此引发的对于互联网公司加班文化的热议,至今仍在持续。“加班”再次成为一个社会绕不开的话题。然而,公众讨论的再火,却未必能够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改变。

1月6日,拼多多股价大涨12%,让很多对拼多多心生反感的人更为恼火。拼多多内部员工爆料,猝死事件发生后,公司没有丝毫改变,一切加班照旧。

其实,在加班这件事上,互联网公司是空前一致的。加班是家常便饭,大家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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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加班人

拼多多的“糟心事”还没结束。

1月10日,一位自称是拼多多员工的UP主王太虚wray在题为《因为看到同事被抬上救护车我被拼多开除了》的视频中痛陈拼多多的加班“罪行”:

(1)上海本部每个月必须工作满300个小时,买菜业务员工必须满380个小时。

(2)请假必须加班补满缺少的工时,否则影响绩效,会被谈话询问。

(3)强制克扣法定假日,超过三天的法定假日都会被要求提前返工。

除了拼多多,其实多数互联网公司都在比着“加班”。

有网友王先生向海哥商业观察剧透,他所在的一家K12、B轮融资在线教育公司,几乎每天都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节假日更是没有界限的加班。

他介绍,他所在公司大多数员工7点前基本不会离开,实际下班点6点,走早了会被认为是不敬业。中层则更晚,一般八九点以后下班,九十点钟能够到家。

王先生的职位是内容运营,但因为工作界限不清晰,几乎要求所有运营和编辑都要做用户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加班时长。他认为,公司加班主要还是处于节约人力成本。一个人同时跨岗位做几种工作,一是工作量大,二是各种人手不足造成上下工作衔接断裂,造成很多无必要的工作重复、时间轴拉长,因而整体工作效率低、拉长了工作时间。

然而,老板却明确表:班必须要加,钱肯定没有,不加班的同志不是好同志,下班就走的同志看来是工作量还不够饱和。

在知乎上,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华为 加班”,下拉列表中的第一二条分别就是:“华为加班有多恐怖”、“华为加班严重吗”。

华为加班是出了名的。在“华为加班有多恐怖?”问答下,第一句就是:“华为的家属,只有在华为员工退休的时候才能一家团圆”。这看起来有夸张之嫌,但一定是加班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一位匿名用户则留言到:“老婆,早点休息,我可能要11点才回去。果然,第二天中午11点回到了家里。”热度第三的留言则是:据说某人周日早晨九点去华为面试,面试完了出来叫出租车。刚上出租车,出租司机对他说:哟哥们,下班了啊。

这些留言读起来是像段子,让人忍俊不禁,却是华为人实实在在的奋斗记录。知乎上,仅“华为加班有多恐怖?”这一个话题,目前关注者就有25629人、浏览量达1.15亿。

在网上,互联网公司加班的排行榜,一次又一次的传阅;加班人的吐槽,一条盖过一条。还有很多人,很多年一直加着班,却从来没说过什么话,比如一些小微企业的老板,头顶为自己奋斗的名义,其实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为员工打工而加班。那些大厂里的加班狂,却会拿着比大众高50%甚至一倍的工资,很多人挤破头都进不去。而另一些人,挣着微不足道的几两碎银,想多加点班攒点钱,却也未必有机会。

原来,加班也是围城。但加班,不应该是对劳动法的完全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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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玩法”花样多

只说加班,还是有些笼统,其实加班也可以分成很多种。不同的加班,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可按照S、A、B、C、D级五级分如下:

D:养老级互联网行业,加班现象是普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加班。有些公司不但福利待遇高,而且很少加班。由于这一特点,被那些经常加班的互联网“社畜”形容为“养老公司”。最典型的就是一些外企,比如微软(中国)、苹果(中国)。另外搜狐也很适合“养老”,张朝阳去年还曾经因为迟到罚款制度上了热搜。其实张朝阳是个体面老板,曾痴迷“修仙”的他有加班斗志的时候并不多。口碑较好的还有豆瓣、知乎等,也就这么多了。C:常规级最普通的就是偶尔加班,比如突然有要紧的工作要在工作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这在各种公司中都很常见,加个班也可以理解。再上一层就是赶工期加班,比如某段时间产品要上线,这段时间往往会有一个密集的加班期。但在大公司中,一款产品对应团队最多几百人,且加班的多是技术类岗位,形不成公司式加班制度。大家总吐槽互联网公司加班,其实在所有互联网公司加班案例中,还是以这两类为主。即:多数非技术类员工偶尔加班,技术类员工赶工期加班。只不过大公司的技术岗通常有赶不完的工期,所以加班更为常见,但终究没有形成制度和常态。且此类公司周末加班、值班通常是有加班费的,如老牌互联网公司新浪。B:大小周比非强制性加班,再上一层就是大小周了。此类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每隔一个周末,即一周单休加一周双休。A:996比大小周还过分的,就是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996,即早上9点上班,加班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996在大型互联网公司十分常见,比如华为、阿里、拼多多、京东、游族网络等。说明一下,这些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员工每天必须996,但相当一部分员工996工作制已成既定事实。S:每天加班+全年无休996并不是终点,还有更高一层。比如拼多多这名去世员工,属于多多买菜部门。据网络爆料,其实行的工作制是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全年无休,每月工作满400小时。据报道,拼多多这名员工在去世前已连续工作30小时,于凌晨1:30下班路上晕厥倒地,其所处城市乌鲁木齐当天气温是-16℃—-21℃。

3为何人们“爱加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平均每周工时不超过 40 小时;加班上限为一天 3 小时及一个月 36 小时。法律规定很明确,但大量的互联网公司并没有落实。也从没见过某家公司或老板因为违法加班被罚。员工想维权只能法院起诉,付出太多精力不说,以后找工作也更难了。纵览全球加班文化在亚洲最为盛行。美国流行的是“不加班文化”,欧洲每周平均工作35小时,近年还有呼吁28小时和每周工作四天的。在亚洲,中日韩加班文化尤为盛行。日本的加班一族被戏称为“社畜”,在70、80年代经济腾飞之际加的最狠,那时一家男主准时下班回家会被看作无能。对应的韩国则是“汉江奇迹”时期,“领导不走我坚决不走”文化蔚然成风。为何亚洲人“爱”加班?这里有多重原因,欧美等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疯狂加班时期,比如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剥削时代,结果是诞生了共产主义和爆发大罢工,几经纠正以来,“加班是一种落后文化”已经形成共识,且对这一侵犯人权行为形成了普遍警惕。而在亚洲,大家都是刚富起来,没有或少有历史上,资本家和工人阶级之间斗争这些血的教训,加起班来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且在经济上,大家都是追赶者,都刚脱贫,急于过上西方人的富裕生活,加起班来也更心甘情愿。亚洲人多地少,生存压力大。祖祖辈辈们“锄禾日当日,汗滴禾下土”早已习惯。进入现代,大家也从小饱受学习压力,光写作业或上晚自习就要上到晚上10点,加班才加到9点也就不觉得那么苦了。但日本和韩国最近几年都有减少加班的趋势,一方面老龄化加剧,年轻劳动力减少,让劳动者多了一分市场话语权;另一方面,日本和韩国也有很多“过劳死”事件,进入网络时代“过劳死”更容易引发广泛的关注,从而倒逼立法跟进。近年日本、韩国都出台了相关法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除了拼搏奋斗的文化因素,导致加班的主要因素还有资本驱动和管理低效。对于一个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年轻企业而言,高速增长的业绩首先就是用人“堆出来”的。据一位曾经前往拼多多应聘的零售人士透露,在拼多多是一个人能干四个人的事情,而在原来的老公司是“四个人干一个事情”。近年来,拼多多始终保持高速增长,2019年营收达301亿元,员工总数为5828人,人均创收达517.19亿元,比阿里巴巴、京东的人均创收能力还要高。在管理层面上,员工做加班,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人手不够;另一种是人不行。人手不够,该加人则加人;人不行,就得培养,培养不了该开掉就开掉。话说得是如此轻巧,做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因此,加班很多时候其实是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回避问题的表现。一种可能是企业没能做好人和事的合理匹配,一种可能则是员工并不足以胜任而只能通过延长时间来弥补。归根结底,非正常的加班,就是一种低效管理和落后文化的表现。4警惕恶性加班竞争有人说,互联网大厂虽然996,但工资更高;员工加班,是自愿奋斗;不加班是贪图安逸,而且还要自己承受贪图安逸的后果。细细琢磨,此番言论存在多重逻辑错误。首先,互联网大厂工资高,不是因为自愿加班,而是因为其所招聘员工本身掌握较高的劳动技能,值这么高的工资。不然公司大可以低于其一倍的工资,去招两个不加班的低技能员工来完成更多的工作。之所以没有,就是因为其看重更高的劳动技能。根据劳动法计算,一名996工作制没有加班费的员工,只有拿到当前工资的 2.275 倍才不吃亏。其次,8小时工作制,是每个劳动者正常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的生活需求。每天不工作才是贪图安逸,每天工作8小时,算上中国大城市普遍的出行成本,已经称不上什么安逸,本身就是在奋斗,值得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体面生活了。而996早已超出了奋斗的概念,明明就是在卖身,而且是卑微的卖身。更严重的是,一部分互联网大厂996,会导致不公平市场竞争、不公平的用工环境。连卖的最多的华为都996,小米不996怎么与其竞争?连小米都996,那些竞争力本就更低的黑米、黄米、花生又如何不996?长久下去,势必造成一家企业不996就没有竞争力,那些本不想996,最后不得不996的恶性竞争环境。对于劳动者也是如此,一些人出卖(无加班费)自己的业余时间劳动,获得了高薪或晋升机会,其本身就带有恶性竞争色彩。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要想获得这样的机会也必须额外出卖自己的劳动时间。可反过来,只要劳动法真正落实,大家都自觉不加班,明明可以都不出卖自己的额外劳动时间,照样公平获得高薪和晋升的机会。这并非什么多么遥远的理想状态,隔壁美国和欧洲不都是这样吗?只要把劳动法落实到位,切实明确好惩罚措施,就够了。

有人说,这会降低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种说法,若放在过去,大家底子薄、饭都吃不饱,大家努力奋斗加班只为吃上顿肉的时候,还情有可原。如今大家基本在一个起跑线上,还想靠偷偷加班,压榨员工血汗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大家都是工作8小时,凭什么就你会没有竞争力呢?靠压榨员工就能获得竞争力,谁又肯去创新呢?但是,怎样才能解决创新和效率、质量的问题,又是另外一个大问题。如果员工和企业都能够做到平衡好创新和效率、质量,加班与否其实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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