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來首次擴容!券業再迎利好 申萬、平安等6家券商獲這項業務資格]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結果的公告,有6家券商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這是8年來對券商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資格的首次擴容。(券商中國)

證券行業再迎利好!

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發佈關於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結果的公告,有6家券商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這是8年來對券商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資格的首次擴容。

有頭部券商債券承銷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過去8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中,只有12家券商。近期監管開釋不斷利好,除了擴容6家券商作爲主承銷商外,上月亦明確5家券商可作爲該類債務融資工具的獨立承銷商,這對券業均構成利好信號。

新增6家券商開展主承銷資格

去年11月27日,交易商協會啓動承銷類會員(證券公司類)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4日,共有15家證券公司類會員提交參評材料。

據交易商協會發布的市場評價結果公告,本次獲得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的券商分別是申萬宏源證券、平安證券、興業證券、東興證券、長江證券、中泰證券。

交易商協會要求,爲加強業務規範,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獲得主承銷業務資格後,須與具備獨立主承能力的機構聯合開展主承銷業務,結構化和權益類債務融資工具品種除外。開展主承銷業務滿一年後,證券公司主承銷商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可獨立開展所有債務融資工具品種的主承銷業務。

有頭部券商債券承銷人士向記者分析到,“過去8年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中,只有12家券商。現在增多6家,券商擔任主承銷商的數目擴容,對證券行業構成利好。”

根據交易商協會的劃定,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應按照相關劃定,設立主承銷業務相關部分,配備專職主承銷業務人員,建立健全主承銷業務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軌制,規範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打破了8年來的固化局面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商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要包括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超級短期融資券等類型,是最重要的信用債品種之一。

一直以來,銀行間市場是一個絕對以銀行爲主導的市場。在2005年,中信證券、中金公司2家券商經銀行間市場成員評議推薦、人民銀行認可後,獲得了主承銷商資質。2012年11月,交易商協會啓動證券公司類會員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中信建投證券、國泰君安、招商證券、銀河證券、東方證券、光大證券、廣發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獲批,主承銷商資格進一步向券商開放。

當時就有聲音以爲,未來會有更多券商成爲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這是債務融資工具治理市場化、介入機構多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銀行主導局面將被打破。

不外8年多來,交易商協會並未進一步擴容券商介入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資格。2020年末,交易商協會官網宣佈信息顯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機構主承銷商共68家,其中12家爲證券公司。

上述券商債券承銷人士表示,對證券行業來說,新增6家券商作爲主承銷商,行業競爭會有所加劇,但銀行間市場是一個絕對以銀行爲主導的市場,券商的整體份額並不高,因此對銀行間市場的衝擊不大。該人士以爲,8年多來第一次對券商牌照的擴容,對券商來說是一個利好信號。

上月明確5家券商可擔任獨立承銷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的債券承銷方面的利好政策不止於此。

就在上月18日,交易商協會向券商發佈了《關於證券公司主承銷商獨立開展主承銷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顯示,中金公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5家券商,經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調查評估後,可獨立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這意味着,擁有獨立主承資格的券商可在銀行間市場獨立承銷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項目,無需和銀行合作擔任聯席主承銷商。

券商首次以獨立主承銷商角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業內人士解讀以爲,這是債券市場構建互聯互通的又一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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