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贝尔(06116-HK)公告,公司、拉夏太仓、新疆通融和上海微乐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新01民初27号《传票》、《民事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统称为‘乌鲁木齐法院档’)。

诉讼相关背景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新设全资子公司新疆通融获取高新集团通过乌鲁木齐银行发放的5.5亿委托贷款;并同意拉夏太仓以其持有的位于太仓市广州东路116号的部分房地产为抵押物,以其持有的嘉裳仓储100%股权为质押物,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及质押。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事宜。

法院已受理诉讼事项但尚未开庭:诉讼请求金额为清偿借款本息等合计约5.86亿元。公司正积极与高新集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

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鉴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已计提相应的借款利息,因此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为公司可能承担的资产处置损失、逾期利息、复息及诉讼费等。由于截止本公告日期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最终影响将以有关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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