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安委会挂牌督办西安“1.1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2021年1月11日,西安市鄠邑区107省道富村窑村村口发生两辆重型自卸货车碰撞,又与1辆小型轿车碰撞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根据《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省级挂牌督办办法》规定,陕西省安委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陕西省安委会要求西安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省安委会要求西安市政府在事故调查阶段,要及时向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组组成及人员名单、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调查阶段性工作等情况;在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以市政府文件向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西安市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总台央视记者 杨永青)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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