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陝西省安委會掛牌督辦西安“1.11”較大道路運輸事故

2021年1月11日,西安市鄠邑區107省道富村窯村村口發生兩輛重型自卸貨車碰撞,又與1輛小型轎車碰撞的較大道路運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根據《陝西省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省級掛牌督辦辦法》規定,陝西省安委會決定對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陝西省安委會要求西安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事故責任追究有關規定,由市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情況、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和漏洞,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按期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陝西省安委會要求西安市政府在事故調查階段,要及時向陝西省安委會辦公室報送事故調查組組成及人員名單、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事故調查階段性工作等情況;在事故調查報告(初稿)形成後,要以市政府文件向陝西省安委會辦公室報送。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陝西省安委會辦公室審覈同意後,由西安市政府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佈。(總檯央視記者 楊永青)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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