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运输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发布

交通运输部20日发布《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称,非冷链集装箱物流企业应主动向货主或货代确认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是否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负责组织或委托消毒单位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装载运输工具实施消毒,做好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如下:

工作职责

作业单位。

企业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货主或受其委托的装卸货作业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消毒单位对进口载货集装箱在首次掏箱卸货作业时实施预防性消毒。对进口空箱在装运货物、清理维修时实施预防性消毒。

非冷链集装箱物流企业,应主动向货主或货代确认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是否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负责组织或委托消毒单位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装载运输工具实施消毒,做好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

(一)装卸作业人员防控要求。

对来自于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掏箱作业时,应先与货主沟通确认消毒事宜,经货主委托对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后方可开展装卸作业。作业过程中,要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穿防护服,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

(二)运输人员防控要求。

运输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包装直接接触货物。车辆进出时,司机及随行人员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三)运输工具的防控管理。

应当确保车辆厢体、船舶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中转转运设施的防控管理。

中转转运装卸货区宜设置特定区域,并配有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对接的特定区域。加强堆场及仓库存放管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堆码应当按规定单独码放、存放,避免与其他货物混放。定期对货物堆码、存放区域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装卸、运输过程消毒要求

(一)人员。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和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二)运输工具。

承运单位需确保运输车辆、船舶、非冷链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重点加强非冷链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涉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的作业单位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一)上岗员工健康登记。

作业单位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鼓励新员工上岗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二)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作业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原则上各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作业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询问其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方可允许其进入。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四)从业人员防护。

1.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作业单位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2.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加强对船代等登轮人员、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直接接触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

3.注意个人卫生。

4.加强手卫生。

(五)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员工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作业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可视情况采用逐级上报或直报的方式。作业单位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工作环境之外。

(六)从业人员返岗程序。

根据作业区域上岗人员登记和健康档案,及时追踪健康异常、身体不适、疑似或者已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员工的治疗和康复状况,在其康复后科学评定是否符合返岗条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症状消退,并且间隔至少24小时的两次PCR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对属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从业人员返岗前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应急处置要求

(一)出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相关作业区域一旦发现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必须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人员作业和出现的区域及其货物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二)发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处置。

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作业单位应当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按规定采取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漏。

对于核酸检测阳性产品,应当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