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引起的视力障碍。弱视发生于儿童时期,严重影响患儿的学习和生活, 甚至威胁患儿的安全。

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特聘专家娄小波教授指出,作为家长,应重视孩子的视力状况,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视力异常情况。

弱视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由于不同年龄儿童的视觉发育不同,新的弱视诊断标准对老的标准进行了完善: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引起的视力障碍,其最佳矫正视力低于该年龄段正常的视力。

娄小波教授指出,若3岁以下儿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5,4~5岁低于0.6,6~7岁低于0.7,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两行以上者,即诊断为弱视。

弱视是导致儿童视力残障的首要原因。它对孩子带来的伤害不容忽视:

1、局部伤害

引起或加重近视(因眼睛模糊,趋向于近距离看,或者弱视伴有散光时易患近视);低视力甚至眼盲、戴眼镜不能提高视力;影响智力发育(因看不清黑板字、学习差);小儿多动症(因视物不清,注意力不集中)。

2、视力伤害

终身视力低下 :由于长期一只眼注视,另一只眼将造成废用性视力下降或停止发育,日后即便配镜矫正,视力也无法达到正常的标准。如果不及时治疗,视力不断下降,最终可能导致完全失明。

3、引起生理发育畸形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而由弱视引起的斜视可能影响到全身骨骼的发育,如颈部肌肉挛缩、脊柱发生病理性弯曲,导致肩背骨骼发育畸形及面部发育不对称。一旦忽视,孩子将终生残疾。

4、心理伤害

孩子小,心理承受力差,因此,尽管是局部的伤害,都会给正处于身心发育期的儿童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

调查发现,弱视如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治疗,95%以上的孩子都有不同程度的孤僻,自闭自卑,自暴自弃等心理疾病。

娄小波教授提醒,弱视的治疗效果和患儿的年龄、弱视的程度及类型密切相关,开始治疗的年龄越小效果越好。

弱视治疗应在8岁之前,即在视功能未发育完成之前治疗,若在8岁后治疗则效果偏差,超过12岁效果更差,因此一旦发现弱视应及早治疗。

(编辑ZS。部分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湖南医聊特约作者:长沙爱尔眼科医院 刘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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